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日前印发《促进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提到大力发展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营可持续的普惠养老服务。在培育发展服务机构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发展连锁化、集团化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
对此,记者采访了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老龄经济与产业研究所研究员王莉莉。
王莉莉表示,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的建设需要发挥多元经营主体作用,对经营主体而言,连锁化、集团化发展有助于实现更好的规模效益,能够更高效地输送服务。对老年人及其家庭而言,机构的品牌化意味着服务支撑能力有所保障,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养老机构的可信任度。
《若干措施》提出,立足普惠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可负担性、可持续性,综合考虑服务机构实际成本、政府补助、当地收入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市场供求状况、服务机构性质等因素,健全完善普惠养老服务机构价格形成机制。
王莉莉表示,养老服务好不好,关键在于能否满足需求。在可及性方面,主要看相关服务能否有效输送给老年人群体。可负担性和可持续性主要看相关群体是否买得起、能否长期稳定地从相关机构中获得服务。实际操作中还应明确实施标准、考核标准,让养老服务有据可依。
原标题:如何促进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专家解读
栏目主编:顾万全 文字编辑:卢晓川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邵竞
来源:作者:央视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