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恩施市法院立案速裁团队成功调解 52 起因超市经营者逝世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既化解债务纠纷,更维护区域‘菜篮子’供应链稳定。
2024年5月,恩施市某超市经营者吴某突发心梗离世,其遗留的145万元货款债务引发52家供货商集体维权并诉至法院。原告方认为超市为家庭经营,吴某家属应以家庭财产清偿债务,且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在继承范围内偿还。被告方则希望两个女儿不承担责任,尤其是未成年的小女儿。
根据《民法典》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面对此起案件,速裁团队的法官粟敦燕积极寻找解决方案,积极开展调解。在案件初期,面对原告方要求直接开庭判决的请求,粟敦燕法官疏导原告方情绪,多次组织双方到法院面对面调解。她深知 “超市虽是个体户,却是社区经济的‘毛细血管’”,一纸判决虽易,但可能毁掉一个家庭的生计和 52 家小微企业的信心。
同时,法官给被告方做工作,促使被告方出售自有车辆,筹到现金 19 万元支付给原告,这一举措有效缓和了原告的情绪,为双方搭建起调解基础。
此外,粟敦燕法官还联合辖区派出所、信访办、综治中心等部门形成合力,引导原告做出适当让步。最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方放弃逾期利息、调减部分货款并同意分期支付;吴某配偶承诺独自清偿债务,其未成年女儿免于担责。
协议签署次日,超市在家属经营下恢复营业,货架80%商品来自原供应商。“现在每天营业额有3000多元,还债有希望!”吴某配偶向法官粟敦燕致谢。
“速裁团队坚持‘小案精办’理念,以精细审判为抓手,为当事人提供高效、公正的司法服务。”市法院立案庭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释放司法红利的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持人文关怀理念,力求在化解纠纷的同时,提升营商环境的深层竞争力,进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丨速裁团队
作者丨唐莉蓉 喻靖尧
编辑丨喻靖尧
审核丨黄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