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梅成龙等29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县人民政府决定:

梅成龙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九大队)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何永能任县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免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正科)职务;

刘靖宇任县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一大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大队长(主任),免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正科)职务;

杨文荣任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五大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  状任县公安局平川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平川中队中队长(副科)职务;

赵成孝任县公安局州城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副科)职务;

项载宾任县公安局鸡足山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金牛中队中队长(副科)职务;

彭丹丹免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兼110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唐安波免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兼综合管理中队中队长(副科)职务;

刘根荣免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魏国军免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杨双龙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田春江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副科)职务;

刘艳强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副科)职务;

王  炜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秩序管理中队中队长(副科)职务;

张宏伟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鸡足山中队中队长(副科)职务;

刘建明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州城中队中队长(副科)职务;

李  霞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所长职务;

吴建彪免去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正科)职务;

陈雪松免去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副大队长(副科)职务;

肖  阳免去县公安局特警大队副大队长兼三中队(反恐)中队长(正科)职务;

董妍婷免去县公安局特警大队综合管理中队中队长(副科)职务;

周  轩免去县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大队副大队长兼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办公室主任(副科)职务;

危涛艺免去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大队大队长(正科)职务;

万  云免去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大队副大队长兼刑事技术科学管理办公室主任(副科)职务;

马建林免去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大队副大队长兼痕迹技术中队中队长(副科)职务;

张宏涛免去县公安局鸡足山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丁一波免去县拘留所所长(正科)职务;

李红鹏免去县拘留所副所长兼管理中队中队长(副科)职务。

2025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宾川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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