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回升
护林防火形势也日益严峻
为确保全省森林草原安全
全省各地
坚决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现将日前查处的几起
野外违规用火案曝光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案例1
2月10日19时许,凉山州宁南县大同派出所民辅警在护林防火巡查至华弹镇水塘村1组时,发现普某某在地里焚烧甘蔗叶,现已移交当地政府行政处罚。
案例2
2月8日,阿坝州九寨沟县保华乡灵保村村民刘某某、丁某某擅自违规野外用火(焚烧杂草)。鉴于二人文化程度不高,认错态度良好,且未造成实质性后果,经保华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其二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录制检讨视频,在全乡群众中开展警示宣传教育。
案例三
甘孜州泸定县公安局泸桥派出所组织民警前往泸桥镇某施工工地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巡防工作。在对该工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中,检查民警发现一名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吸烟,民警当场给予其口头批评教育,并将核查情况报告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依据《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要求该施工单位对风险隐患立即整改,并罚款10000元。
一起起典型案例
为我们敲响警钟
广大群众应从中汲取教训
引以为戒
这些森林防火知识要知道
来源/ 四川应急
编辑/ 刘睿娟
校对/ 马俪伲
责编/ 毛莉泓
审核/ 白马
监制/ 谭荣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