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陈婷 阮玖瑰

“同学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近日,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法院干警走进福州市民族小学,开展了一堂以“护航青春,守护成长”为主题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普法课堂,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课堂上,法院干警以清晰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阐释了未成年人的概念,通过真实案例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规定,并细致介绍了几种常见的犯罪类型,帮助学生们进一步增强对犯罪行为的认知与警惕。

为全方位助力未成年人远离犯罪,干警从多个维度给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对未成年人而言,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断强化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外界不良诱惑,在交友过程中保持谨慎;家长需密切关注孩子的成长轨迹,以身作则,为孩子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学校则应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与德育工作,助力学生树立正确的行为准则。

据介绍,罗源法院此次普法课堂成效显著,切实增强了学生们的法治观念与自我保护意识。接下来,该院将以“精品罗法”工程为指引,持续开展校园普法活动,通过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晦涩难懂的法条转化为生动的成长指南,让法治教育从“单向灌输”走向“双向奔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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