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衣哥”朱之文诉网暴者侮辱、诽谤案开庭审理。据公开报道,法庭上,被告人认罪认罚,并称自己骂人是“一时头脑发热”。朱之文的代理律师、北京中定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安明律师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朱之文只有“依法处理”一个诉求。据了解,该案将择期宣判。

(3月4日《法治日报》)

网络成为了信息传播与交流的重要场域,但与此同时,网络暴力这一阴霾也悄然笼罩,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困扰。“大衣哥”朱之文诉网暴者侮辱、诽谤案引发广泛关注,这一事件再次敲响了网络法治的警钟。朱之文的遭遇绝非个例。据《法治日报》报道,不久前,四川学生小赵因为在社交平台上对一家留学服务公司提出疑问,就被该公司通过微博私信、评论、短信和电话等方式进行没完没了地骚扰威胁。不仅小赵自己,连其家人的身份信息都被泄露。

从明星艺人到普通百姓,从公众事件的当事人到无辜的路人,在数字时代,谁都有可能成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这种暴力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了精神上的折磨和名誉上的损害,也严重破坏了网络环境的和谐与健康,侵蚀着社会文明和国家法律的底线。

网络暴力的危害不可小觑。它给受害者带来的精神折磨如同一把无形的利刃,使其陷入痛苦的深渊。同时,名誉上的损害更是严重,让受害者的生活陷入阴霾。更为关键的是,这种暴力行为破坏了网络环境的和谐与健康,侵蚀着社会文明和国家法律的底线。

网络空间虽是虚拟的,但并非法外之地。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了网络言论的边界,每个人都应当为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在“大衣哥”一案中,被告人在法庭上认罪认罚,称骂人是“一时头脑发热”,但这并不能掩盖其侵权的事实。然而,治理网络暴力不能仅仅依靠个人的维权,平台的监管和执法部门的介入同样至关重要。平台作为网络信息传播的重要载体,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一方面,平台应当加强对内容的审核,利用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信息,从源头上遏制网络暴力的产生。另一方面,对于已经发生的侵权行为,平台应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和受害者进行调查处理,提供必要的证据和协助。

“大衣哥”诉网暴者一案给我们以警示:网络言论需要穿好“法治衣”。只有个人、平台、执法部门等多方协同合作,共同构建一个法治、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才能让网络真正成为信息交流、知识传播的健康平台,让人们在网络空间里放心地交流与生活。

最后需要追问的是:四年造谣“大衣哥”,平台该当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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