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想到吗?余华英作为一个母亲,有儿有女,这么多年没尽到一丝母亲的责任,同时,还不断地拆散别人的家庭,让人家骨肉分离。

这究竟是多狠的心肠,才能把一个又一个幼小的孩子当成商品,不断地出售获取利益?

这个的女人至死也没有获得自己亲生女儿的原谅,也许这就是报应吧!



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大理,父母都是普通人,一共养育4个孩子,她是最小的一个。

21岁时,她在大理游玩,认识了重庆的王加文。

两人一见钟情,很快便确认了恋爱关系。

随后,余华英跟随王加文来到重庆,之后两人便结婚了。

结婚后,余华英生下了一个女儿,取名为王梅花。

女儿的到来,并没有给余华英带来欣喜,也没给这个新组建的家庭带来生机和活力。

反而,余华英与王加文都认为这个孩子是她的负担。

再加上,她与王加文都比较懒惰,不愿意上班,就想坐享其成,不劳而获,结婚生娃后的日子便更加捉襟见肘。



于是,王加文便出去偷东西,一次两次得手后,他们觉得这样又轻松来钱又快,便一发不可收拾。

但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最后,王加文因为盗窃罪被捕,入狱后,余华英母女的生活更加艰难了,她要带孩子,还要想办法赚钱谋生。

于是,她想了一个主意,把孩子交给王加文的哥嫂抚养,自己只身去了县城。



到了县城之后的余华英,又结识了比他大20岁的男人龚显良,龚显良会一门不错的木工手艺,如果靠自己的技术吃饭,只要勤快一点,生活应该也不错。

但是,他跟王加文一样,也不愿意老老实实上班,去赚可怜辛苦钱,他只想发大财,只想不劳而获。

这一点,余华英与他颇有共同语言,两人聊着聊着,越来越兴奋,相见恨晚,于是便走在了一起。

龚显良比余华英大20岁,但余华英一点也不介意,两人就在县城同居了。同居后的余华英又与龚显良育有一子。



这个孩子生下后,余华英仍然觉得是个累赘,没完没了地换尿布,照顾孩子,让她心情很烦躁。于是,她与龚显良合计,想把这个孩子卖掉,没想到两人一拍即合。



母亲卖自己的亲生儿子,试想一下,有几个人能干得出来这样的事?但余华英能!孩子在她手上,就是一个商品,可见这个人没有一丝感情。

但在庭审现场,余华英说,提出卖孩子是龚显良的主意。

当时,他们以5000元的价格把这个出生仅2个月的亲生儿子给卖掉了。

在上世纪90年代,普通人的工资也就100-200元。5000元,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是2-3年的收入了。

尝到甜头的余华英一发而不可收拾,仿佛找到了致富的门路,于是,她跟龚显良商量:打算卖孩子赚钱。

二人一拍即合,说干就干。

自此,余华英走上了拐卖儿童的犯罪之路。

为了接近目标,他们通常以租客的名义租住在家中有幼儿的家庭旁边,平时为了跟邻居搞好关系,还经常与他们拉家常,赠礼物之类的。慢慢地,邻居放下了戒备,也就给了余华英可乘之机。



余华英为了让别人更加相信她是“好人”的身份,还特意把女儿接到身边,于是三人以一家三口相称,这样更加让左邻右舍放下了戒备。

余华英“一家三口”为了更多的物色目标,通常租住在人多的居民区,这里外来务工者居多。一家三口,没什么时间带孩子的家庭,是他们重点关注的对象。



在1993年-1996年三年的时间里,余华英共拐卖儿童11名!按每名儿童5000元计算,她一共获利5.5万。在那个年代,这笔钱足以买一套大房子了。



2000年,余华英终于被抓了,但这个女人狡猾又凶狠,心理素质过硬,根本不好对付,虽然抓到了她,但没找到有力的证据,后来,又把她放了。

4年后,王加文与余华英又走到了一起,两人仍然没有悔改,又重操旧业,去云南拐卖了两名儿童。



2004年,余华英与王加文被抓,因为他们使用的是化名,所以没有查出自己拐卖11名儿童的事实,两人被判了8年。

余华英因为表现较好,获得了减刑,2009年出狱了。



随着被拐女孩杨妞花的寻亲成功,余华英的犯罪事实逐步被暴露于天下,如果不是杨妞花记性很好,也许,余华英这个人犯子就彻底躲过了。



据悉,在她拐卖孩子的十多年的时间里,一共有17名孩子被她拐卖,其中有5个家庭被拐走2名孩子。

她有一个女儿,成年后就不再与她联系,她的儿子不知道被卖到什么地方,到她死之前也没有跟她联系过。

2022年,余华英在重庆落网。这一次,她还想像过去几次那样侥幸逃脱,但在更多的证据面前,她不得不低下了头。

2025年2月,这个恶魔终于走完了她的一生。至死,也没跟她的两个孩子见面。

不知道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有没有后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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