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哈民忙哈文化的分期与年代研究
〔内容提要〕从现有认识出发,以发表的考古材料为基础,通过与周边地区相关考古学文化的对比,将哈民忙哈文化划分为早、晚两个时期:早期相当于红山文化晚期和庙子沟文化,年代处于公元前3500—公元前3000年;晚期相当于小河沿文化晚期,年代处于公元前3000—公元前2500年。
哈民忙哈文化得名于2010年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现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院)首次发掘的内蒙古科左中旗哈民忙哈遗址。从调查和发掘的资料看,哈民忙哈文化以新开河、霍林河地区为重心,主要分布在大兴安岭以东、林甸—长岭以西、音河以南、西辽河以北的河流沿岸及湖泡附近。
一、发现与认识
1940年,奥田直荣在昂昂溪额拉苏C遗址进行了试掘,在获取的陶片中见有麻点纹。囿于遗存材料数量的限制,这一时期中国学者认为,其文化性质属于“蒙古热河的新石器文化东支”或“细石器文化的龙江期”。
20世纪60—80年代,通榆县文物普查过程中,在敖包山、张剑坨子、东憨头郎西北坨子、项家窝堡西南岗等遗址发现有麻点纹遗存。由于遗存中伴出一定数量的“之”字纹,调查者认为,这些遗存与辽西地区富河文化、红山文化性质相似、年代相当。
2003年、2007年,兴安盟文物管理站和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分别对科右中旗嘎查营子遗址和哈尔沁遗址进行了调查和发掘,发现了属于哈民忙哈文化的遗存。但发掘者认为,两处遗址既具有红山文化晚期遗存特征,又表现出一定的地域性特征,可能是红山文化分布在西拉木伦河以北的一个地方类型。
2007年、2009年,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联合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文物部门,对科尔沁地区东北部(即吉林省白城市、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兴安盟)进行课题性考古调查,发现了一批以滚压麻点纹或拍印方格纹为特征的陶器遗存,调查者认为,此类遗存与辽西红山文化存在明显区别,应是一种年代与红山文化晚期相当、自身特征鲜明的新考古学文化。2007年,为搞清这一地区考古学文化面貌和编年序列,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在前期考古调查的基础上,对白城双塔遗址进行了考古发掘,其中,发现了4座随葬有麻点纹陶杯、兽面纹玉佩、玉环的墓葬。发掘者结合周边地区发现和研究成果,明确指出此遗存在陶器特征、墓葬形制、丧葬习俗等方面与红山文化存在明显不同,可将其暂称为双塔二期遗存。该遗存的辨识,弥补了嫩江流域新石器时代早期编年序列的不足。
2008年、2010—2012年,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院等相关文物部门先后发掘了扎鲁特旗南宝力皋吐D地点、道老杜粮库遗址以及哈民忙哈遗址,获得了一批层位关系明确、共生情况清楚的麻点纹陶器遗存。其中,鉴于哈民忙哈遗址文化性质单一,遗存面貌丰富,器物组合鲜明,发掘者正式将其命名为“哈民忙哈文化”。这些遗址的发掘,不仅填补了该区域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发展序列的缺环,而且还为探讨哈民忙哈文化阶段性发展提供了新线索和新材料。
2011—2015年,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和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对大安后套木嘎遗址发掘中识别出四个时期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其中,第四期属于哈民忙哈文化。它的发现不仅丰富了哈民忙哈文化的遗存面貌,同时,为解释它与这一地区新石器时代诸文化遗存的编年关系提供了可靠的地层学方面的证据。
二、文化分期
除哈民忙哈遗址以外,还有白城双塔、大安后套木嘎、兴安盟科右中旗哈尔沁、通辽扎鲁特旗南宝力皋吐遗址D地点、道老杜粮库等5处遗址发掘出土了数量丰富的哈民忙哈文化遗存。通过考古调查,在黑龙江昂昂溪额拉苏C、吉林白城洮南区四海泡渔场家属区、四海泡子第Ⅲ、Ⅳ地点,通榆县敖包山、张剑坨子、东憨头郎西北坨子、项家窝堡西南岗、大坝坨子、长坨子Ⅱ号,内蒙古兴安盟嘎查营子,通辽市科左中旗白菜营子、西固仁茫哈,科左后旗阿仁艾勒、开鲁县小泡子等遗址发现了少量的哈民忙哈文化遗存。
目前,公开发表的哈民忙哈文化资料中,地层、遗迹之间的层位关系很少,仅在哈民忙哈遗址和后套木嘎遗址存在叠压打破关系。这些暗示出哈民忙哈文化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存在文化分期的可能。但所涉及单位或是出土的材料没有公布,或是没有出土可供分期的材料,因此,尚无法利用这些层位关系进行分期研究。在缺乏具有分期意义的层位关系情况下,有学者在发掘和研究南宝力皋吐遗址D地点、道老杜粮库遗址材料时提出了可以根据哈民忙哈文化遗址中有无红山文化晚期遗存、陶器风格以麻点纹陶为主还是素面陶为主的线索来区分该文化的早晚。本文赞同此种观点,并进一步认为,一个考古学文化不仅有自身内部的演变发展规律,同时,也与周边的文化互有往来,这种发生在不同阶段的文化交流可以为哈民忙哈文化的分期另辟蹊径。首先,将哈民忙哈文化与相邻地区不同时期的考古学文化进行比较,确定一批具有年代指征性的器物。其次,寻找与这些器物共存或与之有共同特征的其他器物,从而确定哈民忙哈文化不同发展阶段的典型单位。最后,依据确定的遗存早晚关系和形态演变关系,将哈民忙哈文化遗存划分出不同的期别。通过与周边不同时期考古学文化的对比,可将哈民忙哈文化划分为早、晚两个时期。
(一)哈民忙哈文化早期
仔细观察哈民忙哈文化的陶器群,不难发现其中有些器物与辽西地区红山文化晚期遗存、内蒙古中南部地区的庙子沟文化遗存相同或相近)。
哈民忙哈F37∶35(图一,1)筒形罐与牛河梁N5SCZ2D∶1(图一,4)筒形罐造型一致。白菜营子KBCO∶9、哈民忙哈F37①∶6(图一,2、6)的“之”字纹分别与牛河梁N5SCZ2D∶3、N16T1008④∶1(图一,3、7)的“之”字纹相近。哈民忙哈F41∶13(图一,5)鼓腹壶与二道梁91采∶5(图一,8)鼓腹壶形制相似。哈尔沁F1∶6(图一,9)折腹钵、哈民忙哈F12∶14(图一,12)弧腹钵分别与牛河梁N1H1∶9、N1H1∶2(图一,10、13)钵整体接近。哈民忙哈F37∶10(图一,11)三足罐与白音长汗M15∶1(图一,14)三足罐形态如出一辙。嘎查营子KGT∶38、35(图一,15、16)平行线纹和勾连涡纹的彩陶片与牛河梁N5SCZ1∶37、N5Z2M2∶4(图一,17、18)彩陶纹样相同。哈民忙哈F46∶2、F46∶8、F46∶10(图一,19、20、21)玉璧分别与牛河梁N5Z1M1∶2、牛河梁N16M1∶1、N16M1∶2(图一,24、23、22)在制作工艺和造型上雷同。哈民忙哈F44∶1、双塔ⅡM7∶1(图一,25、26)的兽面纹玉佩在风格上与牛河梁N16M15∶3(图一,27)玉佩别无二致。
哈尔沁F1∶2、F1∶10(图二,1、2)陶器表面所饰篮纹与大坝沟QDⅠH34∶3、QDⅠH60∶17(图二,3、4)所饰纹样相同。哈民忙哈F13、ⅠT006064②(图二,5、6)方格纹标本与庙子沟QMH98∶38(图二,7)、大坝沟QDⅠH73∶46(图二,8)纹样风格无异。哈尔沁F1∶1(图二,9)双耳圆腹壶与庙子沟QM36∶14(图二,12)壶造型相似。哈民忙哈F52∶18(图二,10)鼓腹罐与庙子沟QMF19∶9(图二,11)鼓腹罐形制一致。哈民忙哈F25∶2、F52∶11(图二,13、14)双耳弧腹壶的器口和肩部形态分别与庙子沟QMF35∶15、QMF29∶39(图二,16、15)壶的上半部分基本接近。哈民忙哈F44①∶10、ⅠT008066②∶1(图二,17、18)敞口直壁碗分别与大坝沟QDⅠH26∶2、QDⅠH33∶4(图二,20、19)同类器通过以上分析,进一步依据器物共存关系或与之有共同特征的其他器物的比较,可以确定哈民忙哈文化早期阶段是以哈民忙哈遗址、哈尔沁遗址、双塔遗址、嘎查营子遗址、白菜营子遗址等为代表,其年代与红山文化晚期、庙子沟文化相当。
(二)哈民忙哈文化晚期
通过观察哈民忙哈文化出土陶器,我们可以找到部分陶器与辽西地区小河沿文化晚期遗存表现出一定的共同特征。南宝力皋吐D地点F10∶22(图三,1)直口对称乳丁筒形罐与老鹞窝梁M1∶3(图三,4)筒形罐造型如出一模,并且在后者器表饰哈民忙哈文化特征的麻点纹。南宝力皋吐D地点F10∶10(图三,2)筒形罐在造型风格上与老鹞窝梁M15∶1(图三,3)筒形罐相似,均为敞口、平底、素面、饰对称双乳丁。南宝力皋吐D地点F6∶12(图三,5)筒形罐虽与老鹞窝梁M2∶5(图三,8)筒形罐在器耳方面有所差异,但在整体形态方面表现出诸多共性,如侈口、弧腹、平底。南宝力皋吐D地点F5∶10(图三,6)筒形罐具有侈口、弧腹、对称竖双桥耳、平底的形态特征,与老鹞窝梁M6∶2(图三,7)如出一辙。道老杜粮库H10∶3(图三,9)小口壶上半部分与哈拉海沟M39∶5(图三,12)同类器相似。南宝力皋吐D地点F2∶7(图三,10)小口圆腹壶与哈拉海沟M20∶1(图三,11)壶形制相近。后套木嘎H54∶3(图三,13)碗为敞口、斜直腹、平底,特征与老鹞窝梁M1∶5(图三,16)碗近似。南宝力皋吐D地点F9∶18(图三,14)麻点纹饰与老鹞窝梁M1∶3(图三,15)所出标本纹样一致。
根据小河沿文化最新研究结果,老鹞窝梁墓地(M1—M6)和哈拉海沟以M20、M39为代表的墓葬属于小河沿文化晚期,因此以南宝力皋吐遗址D地点、道老杜粮库遗址、后套木嘎遗址为代表的哈民忙哈文化晚期遗存与小河沿文化晚期年代大致相当。
综上所述,哈民忙哈文化可分为早、晚两个时期。现以两期陶器为例,从器物形制和纹饰两个方面归纳和总结其时代演进脉络(图四)。
首先,就器物形制方面而言,哈民忙哈文化以平底筒形罐、双耳壶、鼓腹罐、盘、盆、碗、钵为基本器物组合。从演变关系来看,筒形罐口部由敞口逐渐递变为侈口,器壁从斜直腹变为弧腹微鼓,乳丁耳从早期偶见到晚期流行。鼓腹罐鼓腹位置有逐渐上移的趋势。斜口器由瘦高逐渐矮胖,口部逐渐外敞变大。鼓腹壶为肩部由溜变鼓,颈部由高变矮;圆腹壶由小口到大口,高颈向矮颈演变。盘的圈足由大变小、由高变低。钵腹由深变浅。其次,从纹饰方面来看,由纹饰陶为主逐渐转变为以素面陶为主,早期的“之”字纹和方格纹在晚期基本不见。
三、年代判定
最初,哈民忙哈文化的发掘者和研究者根据遗址中出土的红山文化晚期遗存推测该文化的年代处于公元前3500—公元前3000年左右。随着哈民忙哈遗址与南宝力皋吐D地点、道老杜粮库遗址对比研究的深入,学者指出,该文化存在纹饰陶向素面陶转变的趋势,且在后者中基本不见红山文化晚期遗存,因此,进一步提出哈民忙哈文化的年代下限略晚于公元前3000年。最近,王立新指出,“后套木嘎第四期遗存的时代特征似乎处于哈民忙哈与后二者之间”,并结合发表的碳十四测年数据,将哈民忙哈文化的年代范围推断为距今5500—4900年。前文提到的昂昂溪额拉苏C遗址发现的麻点纹陶器,在齐齐哈尔洪河遗址昂昂溪文化早期遗存中也有所发现,其性质可能是哈民忙哈文化在昂昂溪文化中的遗型,抑或是两种文化有过短暂的接触交流,暗示出两者年代应该是紧密相连的。根据昂昂溪文化的测年数据可知,其年代上限在公元前2500年左右,因此,哈民忙哈文化的年代下限也应与之相当。
目前,仅哈民忙哈遗址和后套木嘎遗址发布碳十四测年数据。其中,哈民忙哈遗址5个木炭标本经树轮校正后年代范围在公元前3600—公元前3100年(半衰期为5730年),而后套木嘎遗址2个炭化残留物测年数据经树轮校正后年代为公元前3331—公元前2916年(半衰期为5568年)。
综合前文分析,哈民忙哈文化早期与红山文化晚期、庙子沟文化年代相当,晚期与小河沿文化晚期相当,因此,我们可初步认为,哈民忙哈文化的年代约处在公元前3500—公元前2500年。
[基金项目]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伊春桦阳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发掘报告”(项目批准号:19BKG009)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刘伟,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原文刊于:《北方文物》202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