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市场准入法治化,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首批涉市场准入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据统计,全国各级法院近三年来审理涉市场准入一审行政案件57880件,占全部一审行政案件的6.46%,总体态势较以往稳中有增,反映出市场活跃度和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迫切性。这十个典型案例,是从中遴选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件。

案例涉及市场准入范围广,包含了道路客运市场准入、融资租赁行业市场准入、燃气行政许可、企业名称争议行政裁决、政府采购、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等多个领域,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息息相关。

同时,案例涉及被告主体广泛,包括了行政审批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住房建设、商务、财政等职能部门;涉及的原告主体同样多元,包含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型经营主体。

此外,案例涉及法律问题多样,涵盖了特许经营审批、虚假申请责任、行政前置范围、行政职权交叉、限制他人经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保护、不同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等问题。

最高法行政审判庭负责人表示,通过发布一系列典型案例,发挥一定的示范效应,不仅有助于促进类案同判、统一法律适用,也有助于提高各类市场参与者的维权意识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形成“个案裁判——规则提炼——类案约束”的良性循环,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案例支持。

从现实情况看,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要严格执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但个别地方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地方保护、变相设置准入障碍、行政执法力度和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最高法行政审判庭负责人表示,发布典型案例,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指明一些地方增设市场准入限制条件等行为的违法性,倒逼行政机关纠正各种不当行为,提高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水平。

他表示,市场准入是经营主体开展经营、参与竞争的起点,关系到经营主体是否有资格进入市场、能否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发布典型案例,能够彰显人民法院统一市场准入裁判规则力度、服务和保障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理念和决心。借助一桩桩鲜活案例,有助于全社会更加重视对经营主体各项具体权益的维护,提高经营主体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期待,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竞争,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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