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区公检法司开展融合办案,近日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了一名用弹弓猎杀松鼠的被告人。记者从怀柔区检察院获悉,该男子王某被以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适用缓刑。从检察院受理案件到法院作出速裁判决,用时不到48小时,展现了司法护绿的速度与担当。


庭审现场。

“听说松鼠偏方能治腰腿疼,就逮了几只,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2022年9月至2024年9月间,王某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于怀柔区禁猎期禁猎区内,使用弹弓非法猎杀10只松鼠,今年2月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被猎杀的松鼠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鉴定完成后,案件先是由怀柔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依托生态检察协作机制支持怀柔区园林绿化局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之后,再由刑事检察部门受理并加速案件办理,联合公安、法院、司法局开启无缝对接模式:公安迅速完成证据固定;检察官同步释法说理促成认罪认罚;司法局指派值班律师,见证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益;法院速裁法庭次日开庭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因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适用缓刑。此外,王某还需赔偿生态损失。

从刑事检察部门受理到法院作出判决,案件仅用了两天时间,既体现司法协作的高效,更传递“生态红线不可触碰”的警示意义!“小动物也是大生态。松鼠虽小,却是森林生态链的重要一环,促进着种子传播、植被平衡。”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俞歌呼吁市民:“怀柔全域为禁猎区,弹弓、捕鸟网等工具均属禁用,哪怕‘无心之过’也可能触犯刑法!”

怀柔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何萍表示,“48小时全流程速裁+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融合履职办案模式,是怀柔区检察院同相关政法机关结合区域案件特点,深入推进生态检察工作、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创新举措,有利于变“违法者”为“守护者”,实现公益保护最优解,更好以“检察蓝”筑牢生态屏障。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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