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青浦检察
为非法谋取工资薪酬,男子杨某先后应聘多家公司销售,利用公司对销售人员不用到岗打卡的便利,在未实际参与工作的情况下收取劳动报酬2万余元。2024年11月22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杨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对其作出有罪判决。
案例详情
2023年8月,一公司报案,称有一名男子入职后根本没有到岗,却不断拿空饷。青浦警方迅速将本案侦破并移送至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经审讯查明:杨某长期从事销售岗位工作,一直以来都知道销售拥有不用坐班、打卡的工作特殊性,遂想利用这一便利,在多家公司重复入职骗取薪酬的方式敛财。2021年11月1日,杨某事先伪造了虚假的学历、证书等入职材料,向A公司递交简历,谎称自己能够为该公司完成巨额融资,该公司聘请杨某入职。随后杨某却通过虚构拜访客户记录、虚假工作汇报等方式伪造自己正在为公司努力工作的假象,实际上却并未参加过任何工作,并享受该公司薪酬。
杨某还不满足,再次前往B公司,以同样方式骗取公司信任获取公司岗位。为防诈骗行为暴露,杨某甚至向该公司提出不用缴纳社保。
经查,杨某以该方式多次牟利,在同一时间段内有多家用人单位入职应聘记录,其所留下的考勤记录、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系列证据铁证如山。杨某最终认罪服法。
2024年11月22日,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杨某提起公诉。鉴于杨某经检察官释法说理,已退还违法所得,并获得被害公司谅解。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对其判处相应刑罚。
检察官提醒
“春招”在即,劳动者需要秉持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妄图通过造假学历、隐瞒工作经历等方式蒙混过关,一旦触碰法律红线,必将受到严惩。求职之路充满挑战,唯有脚踏实地,凭借真实能力与努力,才能行稳致远,实现自身职业理想。
企业应不断完善入职审查机制,对员工学历证书真伪、过往社保缴纳记录等信息进行仔细核实,让不法分子无漏洞可钻,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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