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最高检对收集到的1500余条趋利性执法司法线索逐条分析研判,将核查筛选出的31件重点案件,分四批交相关省级检察院办理。


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

2025年2月17日上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引发热议。上一次如此高规格的民营企业座谈会还是在2018年。

座谈会后第二天,最高检便召开相关新闻发布会。最高检副检察长葛晓燕在发布会上指出,最高检始终将监督纠正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重中之重,将继续指导各省级检察院抓紧抓实。

此外,中国演员王星因剧组招工骗局被转卖至缅甸妙瓦底某园区,这一事件让电信网络诈骗成为2025年开年的热门话题。

关于如何纠正趋利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以及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情况,记者对话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

交办31件重点案件

记者:近来,针对企业的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引发公众关注,最高检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杜学毅:一段时间以来,针对企业的违法立案、异地抓捕、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资金等问题较为突出。此类行为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和企业家的人身权、财产权。

最高检始终将监督纠正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要求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加强管辖监督,对涉企案件,坚持以地域管辖为原则、指定管辖为例外;加强定性把关,办理跨省域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时,由办案检察机关提出审查意见,层报至省级检察院审批决定。

记者:2024年,最高检核查筛选了31件重点案件,这些案件包括哪些类型?

杜学毅:2024年,最高检对收集到的1500余条趋利性执法司法线索逐条分析研判,将核查筛选出的31件重点案件,分四批交相关省级检察院办理。

这些案件既包括防止国有资产损失,也涉及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体现对各类经营主体的依法平等保护。案件督办中发现跨区域抓捕,违规适用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严重损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行为。

记者:这些案件目前的处理情况如何?

杜学毅:对跟踪审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交办案件,最高检派出工作组分赴有关地方现场阅卷、督导。在最高检有力推动,重点案件涉及的省级检察院党组重视下,交办督办工作成效明显。截至2024年12月底,已办结21件,取得重要实质性进展的2件,解除查扣冻5.7亿余元。

清理涉企刑事挂案2390多件

记者:2024年,最高检多次提出要加强对涉经营主体经济犯罪案件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具体来说,做了哪些工作?

杜学毅: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4万余人,同比上升21%;起诉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1万余人,同比上升25%。聚焦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罪200余人,同比上升34%。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提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通知书7000余件次,对涉非公经济刑事案件监督立案260余件、监督撤案410余件。

记者:可否结合具体案例谈谈?

杜学毅:2025年2月中旬,最高检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

其中,史某某等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是最高检挂牌督办的案件。在该案办理过程中,四级检察机关一体履职,严把法律政策界限,防止刑事打击扩大化,从保护新兴行业企业合法发展的角度,妥善处理案件。注重从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延伸,类案监督撤案128人,监督返还涉案财产超过2700万元。

某化工企业冻结资金监督案,是对涉案财产强制性措施的监督。检察机关针对涉案企业账户存在被超额冻结、整体冻结等不当冻结情形,依法加大监督力度,该企业24亿余元资金先后解冻,企业恢复正常经营。

记者:过去一年,检察机关在对产权司法保护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杜学毅:最高检除了监督纠正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外,还重点惩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非法高利放贷、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涉黑恶犯罪;常态化开展涉企刑事“挂案”清理。全国检察机关共梳理排查出涉企刑事“挂案”2900余件,清理2390余件,清理率达81%。其中天津、辽宁、黑龙江、广东、新疆等5省区市“挂案”清理率达100%。

此外,最高检还先后发布惩治利用网络暴力侵犯企业合法权益以及惩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犯罪的典型案例,传递依法严惩网络暴力伤企犯罪强烈信号。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最高检“四大检察”综合履职,突出加强高新技术、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促进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起诉电诈8万人,同比增加超50%

记者:过去一年,电信网络诈骗引起热议,检察机关起诉人数有多少,同比有什么变化?

杜学毅: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检察机关持续加大打击力度,2024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6.7万余人,同比上升58.5%,进一步释放从严惩治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

记者:此类案件呈现哪些特点?

杜学毅:一是境外出现大量专门为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场所的“科技园”“工业园”“开发区”。犯罪集团通过开设园区、招募人员,对在园区内实施诈骗等犯罪的团伙和人员进行管理控制,并以提成或收费等方式非法牟利,逐步形成较大规模的犯罪集团。这些大型犯罪集团通过武装庇护、暴力管控,攫取巨额非法利益。

二是这些犯罪集团及团伙大肆实施针对我国境内居民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系列犯罪活动。有的还对境外其他地区居民实施电诈活动,有的团伙混合实施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权。为实施诈骗,电诈园区以非法手段获取我国公民个人信息,组织招募或诱骗大量境内人员偷越国(边)境参加犯罪活动,严重影响我国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三是有的跨境电诈犯罪集团以暴力手段管理控制集团成员,衍生出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在内的多种侵害人身权益的严重暴力犯罪。电诈园区还往往同时开设赌场,招揽吸引我国境内居民网络赌博或出境赌博,严重扰乱我国社会管理秩序。为进一步攫取非法利润、榨取电诈人员的剩余价值,摧毁电诈人员的意志,有的园区还设立吸毒、卖淫等场所,实施贩卖毒品、组织卖淫等犯罪活动,社会危害十分严重。

记者:对普通公众而言,该如何提高防范意识?有什么建议?

杜学毅:首先是要提高识诈防诈意识,避免上当受骗。要牢记“三不一多”原则,即“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电话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要注意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不随意在网络上向他人泄露自己或家人的银行账户、联系方式等,尤其是不随意加入陌生的QQ群、微信群,不要向陌生人开启共享屏幕功能,不要轻易根据他人指示提供个人信息或者进行账号密码输入等操作,牢牢守住自己的“钱袋子”,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

其次,要警惕受高薪诱惑出境参诈。近年来,大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窝点和幕后“金主”藏匿境外,打着高薪招聘的幌子,引诱招募人员赴境外从事诈骗活动。切莫相信招聘门槛较低、不要求外语基础、不要求相关专业技能的境外高薪招工信息。

第三,坚决不做电诈“工具人”。法律明确规定,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账号、支付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互联网账号等行为的单位、个人或相关组织者,将面临刑罚、行政处罚及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和信用惩戒。不要受他人引诱蛊惑实施出租出售电话卡和银行账户、贩卖个人信息、推广引流、程序开发和“跑分”洗钱等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行为。

记者:电诈赃款如何追回也是公众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在这一方面,检察机关有什么探索?

杜学毅:一是加强案件审查甄别,依法查封扣押冻结。侦查阶段提前介入,联合公安机关共同研究追赃挽损路径方案,全面调查、审查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犯罪团伙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依法及时查询、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账户资金、房产、车辆、贵金属等涉案财物。

二是充分运用认罪认罚制度,督促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在各个诉讼环节,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追赃挽损工作结合起来,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的意愿、能力、数额等情况,以此作为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真诚悔罪、自愿认罪的重要标准,督促其退赃退赔。对于拒不退赃退赔、有退赔能力但退赔数额明显偏少的,依法从严惩处。

三是加大追缴处置力度,及时返还受害群众。在办案过程中,对应当返还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属明确的,依法及时返还;权属不明的,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后,按比例返还被害人。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境外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依法追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

记者:检察机关下一步打击防范此类犯罪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杜学毅: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协同有关机关进一步加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惩治力度,坚决遏制犯罪分子尤其是境外犯罪集团的嚣张气焰。突出打击重点,强化挂牌督办案件跟踪指导,围绕重点地区、重大集团、重要案件,严厉打击境外诈骗集团的组织者、领导者、幕后“金主”、骨干分子等。

同时,也会加大追赃挽损的力度,最大限度挽回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全面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加强涉诈大数据监督模型的研发运用,及时发现电信、金融、互联网等领域存在的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立案办案协同推进源头治理;加大法治宣传,提升全民识诈防诈反诈意识能力,向社会持续释放依法查处、从严惩治的信号。

(来源:南方周末 记者:韩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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