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慈利县人民法院龙潭河法庭一行四人徒步1小时,到达辖区某山头,对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涉案林地进行实地勘察,寻找矛盾纠纷化解的突破口。



法官徒步上山勘察案涉林地



法官与当事人律师交换意见

  原告杨某为龙潭河镇水坪村村民,被告关某为龙潭河镇龙溪村村民。双方名下位于某山头的林地相互毗邻。2024年,龙溪村开展种植茶树项目,需对部分林木进行砍伐,被告关某名下的林地被选定为项目选址之一。原告杨某发现自己毗邻被告关某的林权范围内的部分林木遭砍毁,认为其行为已构成侵权,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确认关某砍伐林木行为侵权以及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法官根据林权图查看现场四至界限

  为最大限度厘清双方异议,法官召集原、被告共同参与勘察工作。法官对照相关林权证,查看现场四至界限,拍照取证。随后将当事人聚集在案涉林地前,逐一听取当事人对案件的看法和意见,并就案件焦点和事实主持监督双方当事人相互进行沟通交流,勘察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为下一步庭审工作提供了充足准备和事实依据。



法官为现场群众普及森林防火知识

  眼下正值山火多发季节,承办法官还结合法院近年来审理的关于明火烧荒曾引发火灾的相关案例,提醒村民们遵守春耕备耕的有关规定,并普及了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零距离”获得法治教育。
(来源:慈利法院 作者:唐丽君 唐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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