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支持大龄领取失保金人员参加养老保险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李娜)近日,四川省明确全省失业保险基金为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政策,以及政策对象、支付标准、经办流程等。
据悉,四川相关政策明确,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是指在四川省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大龄领金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以个人身份自行参加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
其中,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的大龄领金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四川省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部分确定,也就是缴费当年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乘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的养老保险费,按照“先缴后补”原则办理。大龄领金人员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向领金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
四川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支持大龄领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的重要保障措施。各地将优化经办流程,畅通申领渠道,为大龄领金人员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