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近日,上海一起行人闯红灯致他人被轧身亡案引发广泛关注。这起看似简单的交通肇事案,判决结果却令人深思:被判交通肇事罪的不是撞到人的汽车司机,而是闯红灯的行人周某。
案例回顾
2024年5月17日,周某闯红灯过马路撞倒骑电动车的凌某某,导致凌某某摔倒在对向机动车道,被刚起步的越野车辗轧,最终抢救无效离世。法院认定,越野车驾驶员刘某因事发突然,不具备预见和避免碾压的能力,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而周某因闯红灯的违法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从交通法角度来看,这起案件清晰地展现了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周某闯红灯的行为,直接违反了这一规定,不仅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更将无辜的凌某某卷入致命的灾难。他的违法举动,成为这起悲剧的导火索,最终也让自己付出了沉重的法律代价。
行人过马路
要注意哪些事项?
有信号灯的路口 切勿闯灯
行人通过路口时,要时刻注意交通信号灯的变化,牢记“红灯停,绿灯行”的通行规则 ,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切勿闯红灯通过路口。
无信号灯路口 切勿抢行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行人应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观察来往车辆情况,不与机动车争抢,在确认安全后才可通过。
过马路必须走过街设施
过马路必须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如果没有上述过街设施,须事先看清左右来往车辆,待车辆通过后垂直横过道路,不要追逐、猛跑,也不要在路中突然回头走。
严禁攀爬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
有时候个别行人为了省事儿就冒险走“捷径”,这是很危险的行为。行人因为不想多走几步路而去翻越护栏,最终可能导致难以想象的伤害。
不追逐打闹 不低头玩手机
过马路是关乎个人生命安全的大事,过马路时不要嬉笑玩闹,也不要低头看书或玩手机,这些行为随时可能导致意外伤害的发生。
西安公安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交通安全无小事
一次小小的侥幸心理
一次看似微不足道的违法行为
都可能引发难以承受的悲剧
让我们共同树立规则意识
从每一次出行做起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 | 王乐乐 责编 | 相里珑南 核发 | 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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