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安局
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
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保证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石家庄市空域管制划设情况,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无人机、穿越机、轻型飞机、滑翔机、航空模型、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三角翼、动力伞等“低慢小”航空器。
二、临时管控时间:2025年3月1日零时起至2025年3月12日24时。
三、临时管控区域:石家庄市行政区全域。
四、临时管控原则: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飞行活动。涉及应急救援、抢险救灾、警务执勤等特殊任务飞行的,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飞行。
临时管控期间,请相关从业单位、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通告规定要求。违反通告有关规定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必要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违反治安管理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此通告。
石家庄市公安局
2025年2月28日
来源:平安石家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