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社保机关,实际说明除了向劳动者支付薪资外,各单位、企业还向劳动者支付多项津贴、补贴款项。这些津贴、补贴的名称种类繁多或按照地区而命名。其中,2024年《社保法》规定,实施薪资制度作为劳动者缴纳强制性社保费依据的月薪则由雇主来规定,包括按照其工作或职称而定薪资定额,至于薪资补贴和其他各项补贴则获双方协议而定期、维持不变地在每期发放薪资时一起支付,令到难以确定这笔钱要不要缴纳社保费。
作为劳动者缴纳强制性社保费依据的月薪至少要等于总收入70%
难防 “钻法律漏洞”
越南社保机关也明确指出,目前作为劳动者缴纳强制性社保费依据的薪资与实际收入相比低得多。原因是由于许多企业尚未完全按照规定落实,他们把劳动者的收入分为多项津贴、补贴,以不用缴纳社保费。值得一提的是社保机关没有足够法理依据强制企业须为这些款项缴纳。因此,劳动者的社保缴纳定额仅占收入的50%至60%,从而影响到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尤其是今后的休退制度。
正因如此,在对《社保法》若干条文指引落实和详细规定《通知》和《议定》草案提意见时,越南社保机关已提议补充多项不用缴纳社保费的款项。具体是,作为缴纳强制性社保费依据的薪资不包括各项制度与其他福利如: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奖金、创意奖金;小休膳食费、辅助汽油费、电话费、车马费、住宿费、看管小孩费、抚养小孩费;当劳动者有亲属逝世、有亲人结婚、生日时的辅助金,劳动者遇上劳动事故或职业病而陷人困境获提供的补助金,以及按照《劳动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的个别目录所标注之其他各项辅助、补贴。
关于这项提议,第五郡大同进塑料股份公司工会主席阮成才认为,基本上,各项不用缴纳社保费的条款名录已与企业正落实的各项现行规定相似。对于明确规定要缴纳或不用缴纳社保费的目录将有助企业、劳动者和包括职能机关在内更方便地履行各项法律规定。然而,这容易出现企业通过把各项要缴纳的款项转为不用缴纳社保费款项方法来“钻法律漏洞”弊端。阮成才表示,对于更改各项津贴、补贴款项的名称方法,企业和劳动者将减轻得到缴纳社保费用的部分负担,但长远来看将对劳动者造成不利。据此,要有更严密的规定以监控这个问题。
严格监控
第七郡新顺出口加工区的越南Juki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阮福大也对一旦详细把不用缴纳社保费的款项列出来,那么是否可以监控企业把劳动者的薪资分成多个“琐碎”款项以转为其他津贴、补贴来支付。目前还有许多企业,尤其是各劳动密集行业、按照产量而向劳动者支付薪资的企业尚未严格制定薪资表和没有定期调升薪资的规制,仅在政府调整地区最低基准薪时才调升薪资。各企业仅按照地区最低基准薪,加上7%手艺津贴和5%毒害津贴作为向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的依据。从而出现缴纳社保费的薪资定额只等于实际收入的二分一,甚至是三分一现象。劳动者为了眼前的利益或由于在劳动关系处于弱势地位,故同意于这个缴纳金额。为改善社保费缴纳金额,各职能机关须良好监控企业的薪资表,以避免一个单位有多个薪资表来逃避缴纳社保费责任,同时确保各项津贴、补贴总额低于实际薪资30%。
据市社保机关,现行法律已有关于各项缴纳或不用缴纳社保费的款项规定,再说社保机关也加大了其清查、检查活动,但企业蓄意逃避法律来减少社保、医保费、失业保险金缴纳定额情况仍普遍。典型是制定和登记薪资表作为劳动合同的协议基础,至于参加社保、医保、失业保险问题尚未得到适当的关注与严格落实;作为缴纳社保费基础的薪资、工薪一般按照政府年度规定的最低基准薪而定。
与此同时,许多企业还蓄意利用不用缴纳社保费的款项来逃避缴纳社保、医保费、失业保险金定额,导致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医保、失业保险金的薪资定额还低于不用缴纳的款项。据此,市社保机关提议,除了具体化各项须要缴纳和不用缴纳的款项之外,也应明确规定作为缴纳强制性社保费依据的月薪至少相当于劳动者的总薪资和具有薪资性质的其他各项收入70%。
来源:西贡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