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蒋胜男提议“取消离婚冷静期”,看到这个提案我心里真的是百感交集
按照她的说法:冷静期无法解决婚姻问题,还可能加重弱势群体的痛苦
其实结婚和离婚都是人类个体间组合的重新选择,是消除家庭不稳定因素、增加人类社会和谐的正常现象。双方提出离婚就说明感情已基本破裂,强扭的瓜不甜,外界强行劝和只是一厢情愿,徒增弱势一方的痛苦和危险,再说正常离婚对社会也不会有啥危害,判决了冲动离婚也是对当事方更好的教育,何乐而不为呢!
离婚不自由,那么结婚也不应该那么自由。诸君怕是忘记了,建国后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煌煌几个大字规定,离婚自由,这为多少不幸妇女挣脱了牢笼和束缚。
婚姻自由包括了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毕竟很多时候,不结婚也不知道对方是人是鬼,如果不能在感情破裂的时候自主离婚,而是要经历各种艰难险阻,那么很多人可能连走进婚姻的勇气都没有
更具体点的话可以按结婚年限来设置冷静期,如婚姻不足7年的应设置冷静期,毕竟这个周期内的婚姻大多是年轻人而且多数有小孩,对婚姻的新鲜感也过了,俗话说七年之痒,考验婚姻的持久性也是在这个周期
设置冷静期就是为了防止冲动离婚,会冲动的一般都是小年轻,真正年纪大的,离婚都是长期矛盾积累的结局,没有必要设置冷静期,所以可以设置年龄段,比如30岁以下设置离婚冷静期,30岁以上就取消离婚冷静期,这是最好的两全办法。
鞋合不合脚自己知道,所谓冷静期无非给当事人增加痛苦,
现在人结婚容易离婚难,导致现在年轻人害怕结婚和生孩子。年轻人觉得结婚了,结婚后万一夫妻关系过不好又很难离婚,自己和孩子都会受影响。那就干脆不结婚,要么结婚也不愿生孩子。
西方国家早是婚姻自由,不受国家和家庭的限制。我们国家以前是封建社会,人们婚姻父母包办婚姻,一但结婚成了终身制,国家刚取消包办婚姻,年轻人一代人刚刚认识到结婚自由,放开思想追求爱情而去结婚。可现在国家在婚姻上又给婚姻多了一个枷锁,限制人们的婚姻自由。离婚冷静期,只是很小一部分人,其实真正离婚的人都是婚姻完全破裂没感情了,两人不想痛苦的一起生活了才想去离婚。
长痛不如短痛的结束不幸的婚姻是现代人处理问题的最好方式。时代在进步,人的思想也在不断进步,快速发展的社会,人们不愿把太多时间浪费精力浪费在结婚和离婚的事情上。所以离婚冷静期限制了年轻人的婚姻,这样导致年轻人不敢结婚,结婚率下降,生育率下降。
成年人的婚姻应自由的,是每个成年人公民的权利,婚姻自由才会激发年轻人结婚生孩子。大多数人们还是期望国家应取消这个婚姻上的离婚冷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