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法》)正式施行。此次修订首次确立“先考古、后出让”“先调查、后建设”等保护前置机制,并明确鼓励文物活化利用。作为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成都如何落实《新法》?成都市文广旅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以下简称“四普”)、考古前置制度创新等实践,详解文物保护利用的成都路径。

摸清家底

首创“容积率”奖励政策、制定普查“成都标准”

文物保护,首先要“摸清家底”。此次《新法》,首次明确提出了“文物”的定义为“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遗存”,并对文物范围做了具体匡定。



目前,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以下简称“四普”)正在全国如火如荼地开展。成都“三普”不可移动文物达6914处,总量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普查工作任务艰巨。成都编制《不可移动文物登记技术规范》,制定了文物普查的“成都标准”,选取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等六大类不可移动文物的12处代表点位作为样本,分级分类细化技术指标。同时,成都率先制定了文物普查经费测算导则,全市已落实财政采购指标6860余万元。

针对在城市建设中如何做好文物保护的问题,2018年,成都市文物、规自、住建部门,探索在有不可移动文物的建设用地上施行“容积率”奖励机制,即“在满足城市设计容量、风貌管控要求下,规划确定保留的文保单位、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不计入容积率、建设密度”。通过这一激励机制,先后保护了青羊区冯家大院、西御河沿街民居、成华区端王陵等文物。



▲刘存厚公馆

另外,针对私有产权文物易损毁的痛点,成都于新都区试点财政补助:市级投入200万元,对桂湖街道4处非国有文物统一修缮,解决结构安全问题的同时恢复历史风貌。该项试点工作提高了产权人保护文物的积极性,获得了当地群众的拥护。

主动保护

考古前置的“成都模式”进一步优化完善

《新法》还新增地上文物“先调查、后建设”保护前置机制,增加地下文物埋藏区、水下文物保护区制度,新增地下文物“先考古、后出让”保护前置机制等,文物保护也从被动保护转向主动保护,这与成都的实践高度契合。

自1995年起,成都便在全国首创配合基本建设考古工作模式;2018年修订《成都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目前,成都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考古前置工作模式。



▲成都市新津区“四普”野外调查现场(龙岩寺摩崖造像)

“配合考古前置工作制度建立后,成都市对工作制度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完善。” 市文广旅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成都通过多面措施提升效率:科学制定勘探收费标准;推行限时承诺制,勘探、发掘承诺时间较西安、南京、郑州相比,分别平均缩短5个工作日和20个工作日,业主单位对我市文物勘探发掘工作满意率达99%;与区(市)县、高校合作扩充考古队伍;开展“区域评估”、进行“分类管理”、开辟“绿色通道”,对重点项目的考古工作在人员配备和时间安排上优先予以保障,为项目建设节省时间。

活化利用

让文物可触、可感、可消费

除了文物保护管理,《新法》进一步加强文物价值挖掘阐释,推动文物活化利用,明确鼓励开展文物利用研究,鼓励开展文物保护数字化工作,要求文物保护单位尽可能向社会开放,鼓励文物收藏单位提高馆藏文物利用效率,大力推动让文物活起来。



1月23日,大众点评联合美团研究院、猫眼共同发布2024年展览博物馆数据报告,成都被列入爱文博人最活跃城市。记者了解到,成都市博物馆总量已经突破200家,举办精品文博艺术展览超400场,“文博热”持续破圈。



为进一步创新文物活化利用方式,成都正推动成都博物馆、武侯祠博物馆、杜甫草堂博物馆、金沙遗址博物馆等争创世界一流博物馆,加快新津、邛崃等区(市)县级国有中心博物馆建设,推动国有博物馆智慧化、国际化提升改造,促进非国有博物馆提质增效。培育文化旅游场景,推出一系列彰显天府历史文脉的文创产品和精品线路,让文物可触、可感、可消费。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王茹懿 图片 受访单位 成都博物馆 金沙遗址博物馆 责任编辑 何齐铁 编辑 王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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