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翰烽/文
据半月谈日前报道,2024年,一家企业反映,所在市相关单位一年检查走访多达65次,其中执法检查26次,开展相关工作指导25次、宣传走访9次、助企纾困走访5次,加上企业准备材料、接待、汇报等时间,确实给企业造成不小负担。
“干部频繁到访,企业需安排专人陪同,打乱正常的生产节奏; 有时为迎合走访,还要额外准备冗长的汇报材料,牵扯大量精力。”一家企业负责人担忧,“如果不出面接待,是不是表示对他们不重视?会不会在以后的办事过程中使绊子?”
看似关心关注企业,实际上却可能是干扰企业。对于真正办企业的,其实最需要的恰恰是“安静”,是“不打扰”。
首先来说“指导”。谁指导?指导什么?怎么指导?办企业,究竟应该谁指导谁?是干部指导企业,还是企业指导干部,又或是企业自己指导自己?我觉得需要搞清楚。
有的干部并不懂经济,也不懂市场,凭什么可以指导企业?即使有的干部有经济、市场、管理等能力,也可能是停留在理论层面、政策层面。当然,在一些政策法规、市场动向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指导,还是有可能的。
只是,这样的指导或联系,究竟是平等互动,还是高高在上?或许是不一样的结果。
二是来说说“迎检”。无论是指导,还是检查、走访、调研,都需要企业来应付,必然会耗费企业的大量时间来准备。
在准备工作当中,有的依然存在各种形式主义。比如,有的企业,除了精心准备一些厂区、办公区等供外人视察参观之外,往往还专门建设一些展板、视频、PPT、展示墙等,真正是弄出了一些经典的迎检线路,特别是一些地方的“明星”企业,来参观走访的往往络绎不绝。有的企业还明确专人、专门部门来负责对接政府部门。
有一次,恰好遇到一位企业负责人正在等候某某调研团,说起这种接待,起初以为他们很高兴,毕竟这是对企业的认可、关心、关注,自然会有一些政策扶持或市场好处。可这位负责人却愁眉苦脸,哪有什么扶持和好处?不知来了多少人,基本上是看热闹的。当面都说是“好好好”,过后什么事也没有了。
该有的还得靠自己。
最后来说说“法治”。说到这里,还是要提出法治化营商环境这个命题,办企业、抓经济,必须要遵循法治,依法办事。作为部门单位,关键在于“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牢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就可以了。
但是现实往往比较骨感。比如,有的单位和干部帮助企业的本事能力没有,但是搞垮一个企业的本事能力却大得很。这里面就有不少问题值得关注与思考。那么,对于地方、单位、个人三者来说,这究竟是思维理念问题,还是能力本事问题?真真切切考验着一个地方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