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三月到。喜欢钓鱼的市民朋友注意了:今日(3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所有天然水域禁止垂钓!

那么,一人一竿在河边休闲垂钓行不行?发现违法者应如何举报?面对公众的疑惑,记者专门走访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就几个大家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采访。



记者:有市民反映,个人休闲垂钓对整个野生鱼群来说数量非常有限,不会对种群产生影响,因此禁捕只禁捕捞,这样解读对吗?

执法人员:此说法不准确。俗话说:“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春季是鱼类繁殖期,垂钓获取的大多为产卵鱼类,明显对鱼类种群数量发展具有不利影响。因此,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捕捞作业、游钓。

我们理解市民的休闲需求,但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才是可持续和科学的态度。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从事游钓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记者:在春季禁渔期内垂钓爱好者确有垂钓需求应该怎么做?

执法人员:春季禁渔期内垂钓爱好者可以前往允许垂钓的人工水体、养殖场、休闲农庄、生态钓场、垂钓基地等场所开展垂钓活动。



记者:那么天然水域合法合规休闲垂钓有哪些具体要求?

执法人员:休闲垂钓是指以不破坏渔业资源为原则,以休闲娱乐为目的,钓具钓法和钓获物符合规定,钓获物不用于交易获利的垂钓行为。主要有以下要求:

1.禁止垂钓的范围和时间:禁钓区、禁钓期禁止垂钓。禁钓区为常年禁止垂钓的水域,包括水生生物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禁钓区等;禁钓期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钓期内,全市天然水域均禁止垂钓。

2.垂钓工具和垂钓方法:禁钓区、禁钓期之外,每名垂钓者只能使用一根鱼竿、一线、鱼钩钩尖总数不超过两个的钓具进行垂钓,同时不得使用包括且不限于爆炸钩(三钩及以上)、三本钩、锚钩、视频辅助装置、鱼虾类活体饵料等明令禁止的工具和方法。

3.钓获物管理:钓获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垂钓者每人每天垂钓期间,留取的钓获物总重量不得超过2.5千克,超出部分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钓获单尾(只)重量超过2.5千克的,可以留取,其他钓获物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钓获物不得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为非法捕捞。

记者:我市天然水域十分广阔,以前总是有人抱着侥幸心理偷偷捕捞,对此我们有没有新的手段?

执法人员:科技在发展,我们也不断更新监督执法的新方式。今年我们在全市构建了“水陆空”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除了传统的常态化巡查等,还启用了无人机巡航、智慧渔政监控预警等技术手段,精准锁定重点水域的各类涉渔违法违规活动。同时还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对渔具生产销售门店和水产品市场、水产餐饮店突击检查,切断“捕捞-运输-销售”黑色产业链。

记者:公众如何参与禁渔监督?发现违法行为该如何举报?

执法人员:保护生态需要全民共治,我们开通了24小时举报热线(028-61883500),并将及时有效地回应社会关切。希望能在全社会形成“以法护渔、共促生态”的良好氛围。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陈泳 责任编辑 何齐铁 编辑 王淇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