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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明媚,去河边钓个鱼?
现在也不是禁渔期,走!
天气正好,微风轻拂,正是钓鱼的好时节。2025年2月26日,朱某某和魏某某兴致勃勃地来到第一江岸河边,准备享受一番垂钓的乐趣。然而,他们万万没想到,这次钓鱼之旅竟会以罚款告终。
当天18时,雨城区农业农村局的执法人员在青衣江流域(第一江岸河边)开展渔政巡查时,发现了正在游钓的朱某某和魏某某。
执法人员立即上前,依法对两人进行了警告,并要求他们立即停止游钓行为。然而,面对执法人员的劝告,朱某某和魏某某拒不改正,继续沉浸在钓鱼的乐趣中。
执法人员见状,再次出示执法证件,明确告知两人他们的行为已经违法,并登记了他们的身份信息。目前,区农业农村局对朱某某和魏某某在禁渔区从事游钓的行为立案调查。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两人将面临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禁渔区全年禁钓,违规垂钓后果严重
这次事件再次提醒广大垂钓爱好者: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青衣江干流(雨城电站至水津关电站)是全年都禁止钓鱼区域。同时,3月1日——6月30日在青衣江、周公河、晏场河、严桥河、陇西河、濆江河、高腔河流域内进行非法捕捞、违规垂钓都将被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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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禁渔工作不仅仅是针对个别违规行为的处罚,更是一项长期的生态保护工程。近年来,为保护渔业资源种群数量和多样性,雨城区在春季鱼类繁殖关键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日常巡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持续有序地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工作。
扩大宣传范围,共营禁渔氛围。印发《雨城区“长江十年禁渔”明白纸》《禁渔法律法规宣传》《雨城区禁渔区域图及常见禁用渔具》等宣传资料25000份,通过各镇(街道)张贴发放、渔政执法人员在重点河段宣传发放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在雅安市融媒体中心、静美雨城公众号新媒体推送禁渔宣传视频信息,同步发送禁渔宣传短信13万条,不断增强群众对水域生态保护的意识,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
强化巡查“人防”,提升装备“技防”。充分发挥渔政协助巡护员、河湖长制网格员、志愿者的群管群护力量,加强专管群管相结合的常态化巡护检查,在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青衣江重点河段新增渔政监控12个,加装宣传喇叭17个,实现“人防+技防”相结合,共同加大禁捕禁钓水域巡查力度。
推进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区农业农村、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等强化部门协同、水陆同治,对举报问题集中、违法违规行为高发区域定期开展“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渔政亮剑”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及市场销售野生鱼行为,查处一人多杆、“泥鳅党”、锚鱼、爆炸钩、海竿阵、钓获物交易等违规垂钓行为。
“人人都是禁渔宣传员,代代都是生态受益人”,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共同参与,给鱼类繁衍生息保驾护航,一起构建雨城生态文明!
▌来源:区农村农业局(王海综合整理)
▌编辑:王海
▌审核:徐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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