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8日,陕西宏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000万元悬赏“更黑”民事判决书,承诺向提供比现有判决书更黑的民事判决书支付1000万元奖励,此举在网上引起公众对司法公正性的热议,该悬赏公告还特意点名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张熠法官,该案背后到底有什么隐情呢?实际上,就是一个民营企业面对司法不公的一种反抗。









该悬赏的核心是围绕西安值超20亿元的城中村改造“国际幸福城”烂尾楼项目的二十年产权争夺战,宏润集团指控王坚通过借贷合同非法获取其子公司宏润地产控制权,而王坚主张其持股源于合法债权质押。为此,该项目自2007年启动后因资金链断裂烂尾至今。2025年2月,西安市碑林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放贷人王坚持有的宏润地产75%股权归属宏润集团所有。王坚以“借款质押股权”为由败诉后,目前已向西安中院提起上诉。

法度Law 报道,“国际幸福城”是西安城中村改造项目之一,由宏润集团旗下子公司宏润地产开发,陕西知名地产商胡绪峰任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2008年,与宏润地产已签署过联合开发协议的西安市灞桥区穆将王村委会突然“狮子大开口”。因合作协议的商务条款发生重大变化,宏润地产出现较大资金缺口。2011年底,宏润集团出现资金困难,其创始人胡绪峰称,从那时起,他就陷入了一场被多人精心组织的“套路贷”中。

胡绪峰所指的“套路贷”,主要涉及因两笔借款而质押了公司股份。媒体报道显示,“神秘人”李彬先后以安排做资金放贷生意的竺尧江、王坚等人,先用6000万元控股竺尧江的中厦投资公司,让竺尧江以中厦公司名义引诱胡绪峰用宏润地产18%股权进行质押;后王坚经人引荐,找到胡绪峰借给宏润集团600万元,同时约定宏润集团以持有的宏润地产75%股权作为还款保障。实际上,胡绪峰用作“还款保障”而质押的75%的股权,价值高达数十亿元。

媒体报道显示,在西安市工商局存档的这次股份转让文件中,变更工商登记的材料中涉及到有关当事人的签字,均被证实非本人签字。此外胡绪峰还发现,王坚与宏润集团签订借款600万元协议的前一天,王坚已在工商局申请将宏润地产75%股权变更至其名下。为夺回股权,胡绪峰对债权人、行政机关发起多起诉讼,一直到2019年3月29日,最高法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胡绪峰与王坚等人之间属于“股权担保”而不是转让关系。



2019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就认定了《股东转让出资协议》属股权担保性质,不产生股权转让效力。

该案双方自2013年起围绕项目开发权、股权归属等问题已发生多轮诉讼,此次判决被悬赏方称为“司法黑幕新证据”。另外,该悬赏同样也折射出民企在重大资产争议中对司法透明度的焦虑。

曾参与该案件报道的原资深记者杨首席在朋友圈称,这起典型的诈骗团伙为何一直多年被包庇保护而不给立案侦查?受害人胡绪峰与他的企业在对抗司法不公的困难可想而知,他们故意折腾让受害者耗尽毕生精力直到老去,而他们自己在暗中窃喜,值得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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