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崔宁)2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陕西省节约用水条例》宣传贯彻会,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田文平,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宇涛出席介绍相关情况。


《陕西省节约用水条例》是国务院《节约用水条例》实施后全国首部有关节约用水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宣传贯彻会召开的目的是全面部署《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实施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节水优先、依法用水”的共识和行动。

田文平强调,在立法过程中始终把节水优先理念贯穿于条例的各方面,《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应对水资源短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陕西水资源总量不足、时空分布不均,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0%。同时,陕西省作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和西部大开发核心省份,面临着水资源承载力与高质量发展需求的双重压力。因此,制定节约用水地方性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单位和个人在节水中的权利与义务,规范用水行为,强化监管责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是用法治手段应对水资源短缺的有力举措。

田文平表示,《陕西省节约用水条例》共7章42条,涉及用水管理、节水措施、非常规水源利用、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条例》的颁布实施填补了陕西省节水立法的空白,是进一步完善水法规体系,提升陕西依法治水能力水平的具体体现。

宇涛在讲话中通报了陕西省水资源基本情况并指出,目前,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节水观念意识、用水习惯、节水措施与新时期节水工作要求还有差距,节水工作行业协同管理等体制机制还存在不足,节水设备智能化程度不高,计量、监测、统计及信息化等建设依然较为薄弱。《条例》的出台,为解决上述难点堵点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