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林冬雪

近日,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家事纠纷案件,实现了一案“调”、六案“解”。

李某(男)与吴某(女)婚后育有一子李某某,因夫妻感情破裂于2022年经双阳法院判决离婚,儿子李某某随吴某生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300元至李某某年满十八周岁。判决生效后,李某未能按时给付抚养费。2023年,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李某将抚养费给付完毕。但在2024年,吴某再次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冻结了李某的银行存款,李某却拒不给付抚养费还提起执行异议,并在2025年以变更抚养费、离婚后财产纠纷、探望权纠纷诉至法院。此案件同时涉及子女抚养费纠纷、探望权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案件执行纠纷等六起家事纠纷。

因为双方的多起案件时间跨度大,感情、亲情纠葛,矛盾纠纷深、积累情绪重,化解难度极大。双阳法院根据家事纠纷化解机制,组建了专案家事审判团队,探索试用“一庭集中”审判新模式,一次性解决所有矛盾。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崔澜馨庭长、法官王猛,立案庭宋智卿法官,执行局办案人刘岩组成“联合调解团”,采用“圆桌调解”模式。调解过程中,“联合调解团”以保障儿子李某某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将双方争议焦点从“争一口气”转变为守护孩子健康成长,有效阻止了矛盾恶化,并针对当事人当前经济状况提出多个调解方案供讨论、选择。经过长达9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李某当场给付抚养费,吴某主动撤诉。双方承诺今后将理性解决家庭矛盾,为孩子创造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初审:林冬雪
复审:韩蕊
终审:谢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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