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8日,《唐山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市司法局和市发改委共同举办。发布会全面解读了《规定》立法的必要性、制定过程、主要内容,并详细解答了记者提问。


2023年5月6日,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经验交流暨培训会在唐山召开


2024年12月17日,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正在指导办事群众查


2024年12月19日,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专区工作人员正在解答企


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正在为办事群众提供咨询指引服务


2025年2月24日,唐山市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暨投资促进大会

《规定》于2024年11月6日唐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24年11月28日经河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定》共二十九条,在主要内容及结构设计上,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经营主体获得感为评价标准,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为目的,重点聚焦营造“五种环境”设定主要条款。一是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重点围绕融入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支持曹妃甸自贸片区、高新区等先试先行,优化企业开办流程等方面进行规定。二是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重点围绕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优化税务服务,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等方面进行规定。三是营造多元保障的要素环境。重点围绕提升金融要素保障水平,强化人力资源要素保障,鼓励科技创新等方面进行规定。四是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重点围绕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实施分类监管,强化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方面进行规定。五是营造包容开放的人文环境。重点围绕传承和弘扬唐山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创业和亲商安商的城市氛围等方面进行规定。

《规定》把唐山市优化营商环境中的改革举措、经验及成果固化下来,充分发挥了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规定》的出台和颁布实施,标志着唐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入规范化的新阶段,为护航唐山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支撑。(廖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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