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记者魏玉坤)记者28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近日印发《促进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推动服务供给提质扩面、培育发展服务机构、统筹利用存量资产、健全服务机构价格形成机制、优化综合监管与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六方面举措。
2024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1亿,占全国总人口的22%,养老服务的刚性需求不断增加。若干措施从丰富服务内容、扩大服务惠及面、加强服务连续性等方面,对推动普惠养老服务供给提质扩面作出了具体安排。
在培育发展服务机构方面,若干措施明确,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发展连锁化、集团化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在履行兜底保障职能基础上,向社会开放空余床位,提供普惠养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出针对性扶持培育举措,引导更多民营企业和返乡人员扎根农村举办互助型普惠养老服务机构。
在统筹利用存量资产方面,若干措施明确,对历史上权证缺失、难以补办的存量资产,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视情推动其转型普惠养老服务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在用地、水电价格、床位运营等方面按规定予以适当支持,有效减轻机构运营负担。
据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部门将加强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及时总结典型案例、提炼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