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持续向好,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

  《若干政策》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5年全年实施有效。



   

《若干政策》共8个方面、46项政策措施。

  8个领域政策,省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1042.8亿元。

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

  锚定全面建成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和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建设,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推动高能级科创平台提质增效。实施高能级科创平台提能造峰行动,建立重大科创平台考核评价、支持、淘汰机制。实施科创平台“伙伴计划”,建立“平台+高校+企业(用户)+产业链”结对合作机制。对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每家1000万元支持,对牵头承担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任务的给予每家3000万元支持。

  支持全链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取得100项“1到10”“10到100”的引领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标志性成果为目标,实施企业全面参与的省“双尖双领+X”重大科技项目400项以上,单个项目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资助,项目绩效突出的可给予滚动支持。建立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的创新联合体组建与重大科技专项联动实施机制,对创新联合体牵头实施的重大项目,省市县三级联动可给予最高3000万元补助。

  推进科技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全年实施科创强基项目180项以上。培育一批有全国影响力的垂直行业大模型,鼓励地方通过发放算力券、智能券降低企业算力成本,省级财政给予一定支持。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计划。推进人群健康和重大疾病多模态信息库建设。

  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保障。发挥“4+1”专项基金撬动作用,扩大省科创母基金规模至130亿元以上,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支持保险和担保机构开发专门产品,提供重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减量服务,有条件地区可给予保险费用和担保费率补贴。

  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与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相匹配的高等学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机制。支持推进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一校一策”改善办学条件。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70%。

  打通人才有序流动通道。支持企业柔性引才,取消各类人才计划对社保、户籍等限制,优化全职认定标准。各类人才计划中企业创新人才、创业人才、流动共享人才的支持比例合计达50%以上,顶尖人才项目有企业工作经历、工程实践经验的支持对象比例达50%以上。



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

  深入实施“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加快构建浙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

  因地制宜布局新质生产力产业赛道。

  • 聚焦绿色石化、现代纺织、高端装备和现代物流等赛道,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 聚焦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氢能与储能等赛道,推动新兴产业培育壮大。
  • 聚焦脑机接口、人形机器人、高端软件、生物制造、空天信息和低空经济等赛道,加快未来产业前瞻性布局。
  • 支持历史经典产业再创新辉煌。

  支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发挥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金融工具引导,融资租赁支持设备更新投放超400亿元。支持宁波市、嘉兴市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鼓励各地制定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对研发费用占营收比重高于5%的企业,鼓励各地纳入科技计划支持清单强化要素保障。

  加快数实融合发展。深化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支持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金华市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

  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落实中小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阶段性拓展至中型企业。新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0家。建立科技领军企业培育机制,入库培育企业50家以上。



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构建浙江特色现代服务业体系,着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全方位扩大内需。

  更大力度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汽车置换更新。家电补贴由8类扩围至12类。支持家居换新,增加普通成品家居(床、桌椅等)品类。提高电动自行车新车购买补贴力度。单品售价6000元以下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按照15%补贴,最高补贴500元。简化优化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等补贴申领程序。

  持续做旺消费。打造千万级核心大景区30个以上,丰富“诗画浙江·文旅惠民卡”产品矩阵。支持打造10个以上高品质消费聚集区。举办国家级体育赛事200场以上、省市联动赛事千场以上。举办演唱会150场以上。

  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培育3家省级物流枢纽经济区,省财政给予一定支持。推进物流项目“标准地”改革,新增物流用地不低于4000亩。全省打造10个左右供应链服务中心。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五免后减按10%”优惠政策。建设1-2个知名开源社区。新增数字广告经营主体1万家。支持建设一批面向制造业的公共服务平台。

  做强服务业平台和主体。培育高能级服务业创新发展区10个左右,省财政给予一定支持。新增服务业领军企业200家左右,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雄鹰行动”培育库。

推进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

  深入实施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工程,2025年,宁波舟山港集装箱吞吐量超4000万标箱。

  深化世界一流强港建设。实施宁波舟山港集装箱海铁联运发展、无水港和海外物流节点布局、国际班轮航线和外贸滚装航线开拓等政策。延续经嘉兴港至宁波舟山港的海河联运支持政策。“浙江e港通”新增覆盖省内外10个以上点位。鼓励金融机构给予海洋经济重大项目资源倾斜。

  推进航运浙江建设。2025年,新增内河千吨级航道50公里、内河500吨级及以上泊位15个。推进全省755公里航道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开通3条零碳示范航线。对省级重点航运服务集聚区给予每个1500万元奖励,建成营收规模500亿元以上的集聚区2个。

  支持民航强省发展。修订出台航空口岸新开国际航线扶持政策,将嘉兴、舟山口岸纳入扶持范围。嘉兴机场建成试飞。推行航空货运前置货站安检互认。

  支持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发展。对通用机场建设、通用航空短途运输航线运营分档安排省级补助资金,对A类飞行服务站建设(改造升级)给予支持。支持各地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打造低空产业“先导区”和低空经济“先飞区”。允许在设区市域内统筹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用于低空经济产业平台。推进全省低空救援体系建设。

  开展“千亿千里”铁路项目大会战。2025年,推动温福高铁、杭义温联络线、沪乍杭高铁等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推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创新。建立可提前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库,允许入库项目在工可阶段以全过程咨询服务方式招标。

  稳步推进交通惠民。安排交通运输碳达峰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老旧车船淘汰更新,推广新能源运输装备。支持推进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开通城乡客货邮融合线路100条以上,新增综合性服务站点500个。



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统筹抓好硬件和软件,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切实增强话语权、定价权、规则权,建设高能级开放强省。

  提升开放平台能级。高标准建设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支持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建设。

  建强重点开放枢纽。深化新一轮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加快建设全球数贸中心新一代市场综合体。大力推进金华义乌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创新中欧班列经营模式,加大“班列+跨境电商”“班列+产业”“班列+商贸”融合力度。

  积极培育外贸新模式。组织不少于1000个团组、10000家次企业赴境外拓市场,全年支持重点展会100个以上。推动政策性银行安排外贸保稳提质专项信贷额度1000亿元。培育壮大服务贸易,全年服务贸易增长6%。推动数字贸易创新突破,支持建设全球数字贸易中心。发展“直播+平台+跨境电商”融合模式。对浙江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内的先进产品技术等给予贴息支持。

  提升展会影响力。支持高水平办好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支持办好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良渚论坛、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等会议展览活动。

  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全年争取招引总投资1亿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30个左右。深化开展“投资浙里”全球大招商,鼓励各地赴重点国别(地区)开展专场推介。支持外商在浙江投资设立研发中心。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国际竞争力。支持培育民营跨国公司“领航企业”,支持企业将浙江总部打造成为全球运营管理中心和设计研发中心。支持企业合理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拓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

全力扩大有效投资

  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5年集中力量抓好省重大建设项目1000个以上,计划完成投资1万亿元以上。

  更大力度营造投资环境。支持跨区域、跨流域的重大项目建设,优先给予专项债等要素保障。省级安排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指标1.5万亩以上,保障省重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3万亩。

  全力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力争全省投放政策性、开发性银行中长期项目贷款1500亿元左右。加大市政、物流、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力度。力争100个以上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

  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力度。深化落实“民营经济32条”,省“4+1”专项基金、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新增能耗等要素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在2024年“三个70%”基础上力争提升至“三个80%”。向民间资本动态推介重大项目100个以上。支持民营资本参与能源、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投资,核电项目民营资本参股比例不低于10%。省级安排1万亩用地指标保障新质生产力方向的中小企业需求。

  强化用能要素保障。对列入“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重大项目用能“应保尽保”。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7200亿千瓦时左右、天然气供应210亿方左右,安排绿电交易80亿千瓦时以上。服务工商业用户完成交易电量3500亿千瓦时左右,力争推动全省工商业电价较2024年下降3分/千瓦时以上,供浙气源综合价格下降3—5分/立方米。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做法,坚持以县域为基本单元,一体推进“强城”“兴村”“融合”,推动城乡区域实现更高水平的均衡协调发展,努力缩小“三大差距”。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135条年产值超10亿元的“土特产”全产业链,完成村内道路提升3000公里,新建农村充电桩1万根以上,完成幸福河湖农村水系整治1200公里、单村水站改造提升300座。支持青年入乡发展,实施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和十万农创客培育工程。继续实施规模粮油种植补贴、订单良种奖励等常态化补贴政策。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继续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重大项目500个以上,完成投资1200亿元以上。省级新型城镇化建设公共预算支出进一步向县城城镇化建设倾斜。推动政策性银行安排信贷资金800亿元支持县城城镇化建设。

  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激励政策,建立奖补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研究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

  深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实施“多田套合”工程,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耕地功能恢复,稳步拓展农业发展空间。新增“多田套合”面积100万亩。

  推进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完善山区海岛县分类动态调整机制,谋划启动新一轮动态调整。创新山区海岛县富民增收机制,持续拓宽山海协作富民项目类型。深化“1+1+1+1”新型山海协作结对机制,优化迭代山海协作产业合作模式,飞地发展更大力度向山区海岛县倾斜。



保障和改善民生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2025年,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公共服务配置机制,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机制。

  支持推进“劳有所得”。全面推进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加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

  支持推进“幼有善育”。持续完善普惠托育政策保障机制,支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指导各地完善支持生育配套措施。

  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指导各地优化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推进县域内全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

  支持推进“住有宜居”。以“白名单”方式继续推动房地产在建项目融资、建设和交付。加快消除城中村安全风险隐患。通过新建住房、收购存量商品房等方式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全年完成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1.5万台。

  支持推进“老有康养”。全面落实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制度。乡镇(街道)康养联合体覆盖率达100%。

  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推进新一轮“医学高峰”建设,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及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普及推广“固定+流动”医疗卫生服务。健全山区海岛医疗卫生服务“省编市用”和“市编省招代培”机制,推进实施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和医学创新人才国际化培养三年行动。

  支持推进“弱有众扶”。低保年人均标准达到1.4万元以上,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85%,“群帮惠”困难群体帮扶达到15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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