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崔宇晴 通讯员 崔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工作,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不断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坚决消除突出火灾风险,有效预防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提示。轻便电动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亡人火灾风险可参照本提示。

一、电动自行车在住宅建筑首层安全出口、窗户阳台附近停放或充电的亡人火灾风险

(一)亡人火灾风险

1.住宅建筑首层通向室外的安全出口是居民疏散逃生的主要出口,电动自行车在此类区域停放或充电时,一旦发生火灾,将会导致安全出口被火焰、高温有毒烟气封堵,同时大量烟气会通过楼道、楼梯间蔓延进入楼内,影响居民疏散逃生;楼内居民发现火情后,慌乱中盲目选择穿越火灾烟气沿楼梯间向下逃生时,极易因吸入高温有毒烟气,造成人员伤亡。

2.部分地区住宅建筑外墙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一些居民会在建筑窗户阳台处堆放可燃物,电动自行车在此类建筑窗户阳台附近停放或充电时,一旦发生火灾,将会引燃窗户阳台的可燃物以及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致使明火和高温有毒烟气向上、向内蔓延,造成人员伤亡。

二、电动自行车在住宅建筑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架空层停放或充电的亡人火灾风险

(一)亡人火灾风险

1.部分住宅建筑架空层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未与住宅区域进行有效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在此类区域停放或充电时,一旦发生火灾,产生的高温有毒烟气将会通过楼梯间、外墙蔓延扩散;起火层上层居民发现火情后,慌乱中盲目选择穿越火灾烟气沿楼梯间向下逃生时,极易因吸入高温有毒烟气,造成人员伤亡。

2.部分建筑设有与架空层连通的敞开式采光井,电动自行车在此类区域停放或充电时,一旦发生火灾,产生的高温有毒烟气竖向通过采光井向上蔓延,形成“烟囱效应”,引燃住户在采光井及窗台内堆放的可燃物,致使火灾横向蔓延至室内,造成人员伤亡。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