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 摄影报道
2月28日,成都市农业执法总队联合多个部门,在锦江府南河音乐广场河段开展春季禁渔政策宣传活动。执法人员综合采用悬挂横幅、派发宣传单宣传品、科普讲解、沿河巡查等形式,宣传春季禁渔政策规定。3月1日起,成都进入春季禁渔期,针对市民关心的春季禁渔有哪些政策规定?哪些钓具钓法不能用?哪里可以休闲垂钓等问题,封面新闻采访了成都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人员杜胤,为大家一一解答。
执法人员在河岸进行巡查
普法+科技+服务 多维开展春季禁渔政策宣传
当天上午,在锦江府南河音乐广场河段,执法人员设立宣传咨询台,向市民们发放《禁渔期通告》、《天然水域禁渔相关法律知识》等资料,并通过现场讲解、案例展板展示等形式,普及禁渔区禁渔期有关规定。同时,执法人员分为两组,一组沿河岸步巡,检查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向沿岸钓友、市民发放春季禁渔宣传资料,宣讲涉渔法律法规。另一组执法人员,则对锦江府南河音乐广场河段附近渔具销售店进行检查。
为确保政策落地,在成都市岷江、沱江流域流经的新津区、简阳市、金堂县等地,启用无人机巡航、智慧渔政监控预警等技术手段,精准锁定重点水域的各类涉渔违法违规活动。同时,增加执法人员、执法车辆和执法船艇巡查频次,对重点水域水陆并进协同开展常态化巡查,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行为。此外,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团伙化、链条式、跨区域非法捕捞案件的协查侦办,斩断非法“捕、运、销”地下产业链利益链。
经统计,近日全市开展春季禁渔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相关法律宣传资料6000余份,覆盖群众8000余人。
宣传牌
为何设立春季禁渔期?
杜胤介绍,每年3月至6月,是大多数鱼类的繁殖盛期,实施禁渔有利于保护鱼类的繁殖环境、繁殖行为,对维护水域生态平衡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有积极作用。根据《关于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全省天然水域禁止捕捞作业、游钓、水禽放养、扎巢取卵和挖沙采石。设立春季禁渔期的核心目标就是保护水生生物繁殖期,让鱼类资源得以恢复,维护水域生态平衡。
春季禁渔期为何禁休闲垂钓?
在即将开始的春季禁渔期内,成都市所有天然水域禁止垂钓,有市民认为禁捕应该只禁捕捞不应禁休闲垂钓。对此,杜胤解释道,春季是鱼类繁殖期,垂钓获取的大多为产卵鱼类,明显对鱼类种群数量发展具有不利影响。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捕捞作业、游钓。《成都市天然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也规定,春季禁渔期内,成都市天然水域是禁止垂钓的。“我们理解市民的休闲需求,但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才是可持续和科学的态度。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从事游钓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他还说,春季禁渔期内垂钓爱好者可以前往允许垂钓的人工水体、养殖场、休闲农庄、生态钓场、垂钓基地等场所开展垂钓活动。如果市民发现违法行,可以拨打24小时举报热线028-61883500。
天然水域合法合规休闲垂钓有哪些具体要求?
休闲垂钓是指以不破坏渔业资源为原则,以休闲娱乐为目的,钓具钓法和钓获物符合规定,钓获物不用于交易获利的垂钓行为。具体如下:
禁止垂钓的范围和时间:禁钓区、禁钓期禁止垂钓。禁钓区为常年禁止垂钓的水域,包括水生生物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禁钓区等;禁钓期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钓期内,全市天然水域均禁止垂钓。
垂钓工具和垂钓方法:禁钓区、禁钓期之外,每名垂钓者只能使用一根鱼竿、一线、鱼钩钩尖总数不超过两个的钓具进行垂钓,同时不得使用包括且不限于爆炸钩(三钩及以上)、三本钩、锚钩、视频辅助装置、鱼虾类活体饵料等明令禁止的工具和方法。
钓获物管理:钓获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垂钓者每人每天垂钓期间,留取的钓获物总重量不得超过2.5千克,超出部分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钓获单尾(只)重量超过2.5千克的,可以留取,其他钓获物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钓获物不得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为非法捕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