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优化营商大会召开以来,市司法局党组认真落实涉企行政执法“六个一律”主题承诺,制定并下发《大连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落实措施》,组织召开市直行政执法机关和区市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行政执法监督部门业务培训会,对涉企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措施进行再部署再动员。

记者在昨日的采访中了解到,市司法局正加快推进“扫码入企”软件建设开发和应用,5月初,涉企检查有关监管系统全功能上线,执法人员在监管系统上开展全流程行政检查,同步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及企业;年底前,探索将其他不涉及行政检查的涉企活动纳入监管。

据了解,目前,我市市直行政执法机关已制定2025年度市直机关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71项,包括检查依据、实施主体、检查内容及方式、检查项目等同时向社会公布。实施全市统一的行政检查批准、登记制度,要求实施行政检查前,制定检查方案并将《涉企行政检查审批表》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批准,对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临时安排部署的专项执法检查,行政执法部门应事先拟订检查计划,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照规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杜绝随意检查。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拟处以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10万元以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一律按照《辽宁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自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提交市县两级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备案审查;组织动态调整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制度,更多采用柔性执法方式,对依法可以采用提醒、告知、劝阻等方式处理的,根据包容审慎原则不罚或者免罚;完善《大连市行政执法投诉受理办法》,设置全市统一的“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平台”和投诉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市民热线联动机制,及时查处各类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

来源:大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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