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
每年3月至6月是鱼类繁殖的盛期
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长江干流将进入为期四个月的禁钓期
实行禁钓制度是
促进渔业资源恢复
保护生态平衡和水生生物多样性
以及实现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在禁钓期,无论是想靠捕鱼为生的生产性捕捞,还是大家平时休闲娱乐的垂钓,都不可以!
▲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民警正在张贴长江大保护海报
▲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民警向群众宣传长江大保护知识
长江的生态保护,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努力。让我们一起遵守禁渔规定,为长江的明天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要是大家发现有人违反禁渔规定,欢迎积极向相关部门举报,守护长江,人人有责!
警方提醒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理:违反保护水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法捕捞、收购、加工、销售野生江河鱼类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在 禁钓期 内非法垂钓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渔具,并处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图片|鱼嘴派出所文瀚冬
编辑|小郭警官
内容审核| 徐海峰
审定发布| 张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