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公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3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

这份文件提出,探索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农村闲置住房资源;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等。其中,引发广泛关注的是,明确画出了两条红线: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禁止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



2024年12月24日,湖北宜昌一户农房正在建设中。图/视觉中国

一个多月前,守住宅基地红线的话题就曾引起广泛关注和讨论。

1月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严格遵守“八不准”要求,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要求:严禁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和违规搞合作建房;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住房;不得以所谓的“特殊资格权”、村民决议等变相给回乡退休干部等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宅基地建房。

这份通知印发仅一个多月后,类似的规定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再次出现表明中央对保护农民利益、守住耕地红线以及整治农房和农村宅基地私下买卖乱象的决心和力度。

中国农业大学农业与农村法制研究中心主任任大鹏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城镇居民到农村购房购宅基地或者退休干部到农村建房,会挤压有限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资源,甚至会挤占农用地,威胁耕地红线。城镇居民、退休干部等都不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取得宅基地于法无据。

这一规定的背后,既为保护耕地资源,更有保护农民根本权益的重大意义。《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只有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以户为单位依法申请取得农村集体土地建住宅。2021年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也明确,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申请人必须是农村居民,要以户为单位申请并符合法定程序。

事实上,自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召开会议,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以来,国家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一直保持严查严管的政策要求。

目前,也有声音担忧,中央一号文件重申上述红线后,会降低人才到农村创业的积极性,影响农村的发展。实际上,这也属于一种误读。吸引人才返乡创业决不能以允许购买农房及宅基地为代价,况且考虑到相关人员在农村创业时的住房需求,在国家出台的相关文件中已有所考虑。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其中规定: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下乡人员与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

在操作上,这种合作建房属于农民出地,城镇居民出钱建房,其本质是租赁而非买卖,合同期不能超过20年,合作建设的房屋及其土地只能登记在农民名下,不能登记在作为城市居民的返乡下乡人员名下。

正如去年7月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相关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韩俊所言:“不能以任何形式开口子、搞变通,要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和私人会馆,严格禁止给退休回乡干部职工分宅基地建房,要守好政策底线。”

发于2025.3.3总第1177期《中国新闻周刊》杂志

杂志标题:中央一号文件重申宅基地红线

记者:周群峰( zhouqunfenghaoren@163.com)

编辑: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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