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辉 通讯员 刘文利

2024年以来,江西省抚州市司法局坚持精准施策、定向赋能,持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整体质效,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有力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执法之“源” 严格管理定能

抚州市紧抓行政执法源头,严格进行监督管理,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严把资质“准入关”。严格按照《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坚决防止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独立从事执法活动。2024年以来,全市新增1215人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并予以核发行政执法证件。

严控岗位“清退线”。按照“在编在岗”和能力适应原则,每季度开展1次行政执法证件专项清理,及时对不适宜(或不在)行政执法岗位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收回或者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实现执法证件信息动态监管更新。2024年以来,全市注销不适宜(或不在)行政执法岗位的人员行政执法证件2798个。

聚焦执法之“本” 精心训考提能

抚州市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考试,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效果。

对标要求集中学。抚州市按照每人每年不少于60学时的培训要求,采取“线下+线上”的形式精准滴灌,组织全市8065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集中培训,切实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进一步树牢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理念。

结合实务专题训。抚州市先后组织市县乡三级21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及各县(区)1200余名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举办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技能培训班和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将法律知识与行政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开展专题辅导,有效提升了一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养。

率先推行统一考。在江西率先推行公共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制度(闭卷纸笔考),全市7627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考试,参考率为94.57%、合格率为79.55%。对全市1806名缺考、考试不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组织了补考,补考合格率为95.6%。对经补考仍不合格的,将建议调离执法岗位并注销执法证件,从而推进行政执法人员不断提升自己。

聚焦执法之“质” 创新监督释能

抚州市拓展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凝聚监督合力、释放监督动能,推进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

突出数智驱动。抚州市依托在全省率先建成的抚州市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实时查看行政执法轨迹和实时执法画面,及时发现纠正行政执法问题。2024年以来,2764件简易行政处罚案件通过全流程、可视化监督的方式完成,现场纠正问题近百个。抚州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依托,主动对接12345热线平台,靠前一步拓展“监督源”,推动解决了352件涉行政执法处罚不当诉求,按期办结率100%,满意率99.54%。

加强协调联动。在全省首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抚州市以每季度1次随同执法“教”、每月1次案件集中“查”、每月1次联席会议“评”的方式,为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把脉问诊”,并以发函、约谈等方式促进执法人员规范执法。2024年以来,抚州市司法局向24个行政执法部门发出了行政执法监督建议函,约谈政府部门负责人2名,实现了对行政执法行为的靶向精准监督。

注重评查推动。在本市随机抽取11个县(区)、7个主要行政执法单位2024年度3个连号案卷共231件行政执法案卷,集中全市行政执法骨干、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专家21人进行交叉评查。评查结束后,抚州市对2024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及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并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迅速整改,有效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据介绍,抚州市司法局将立足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职能,谋长远之策、行固本之举,纵深推进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快打造一支“站得住”“行得稳”“端得平”“做得好”的行政执法队伍,力争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成为抚州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最鲜明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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