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梁成文)“多亏你们快速调解,工程得以恢复施工,为公司及时止损。”2月25日,涉案当事人娄底市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万先成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李琛的回访电话时说。
该公司因身陷两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开发的楼盘施工一度停摆。为避免长时间诉讼影响公司发展,李琛在二审中多次调解,促成案件双方和解,并将该公司其他项目的相关诉讼案件一并化解,让企业“轻装上阵”。该案入选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娄底法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从立案、审理、调解、执行全线发力,护航企业发展。2024年以来,娄底法院涉企案件当场立案率98%以上,涉企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减到37.31天,平均执行期限14.4天。
娄底法院设立涉企服务专门窗口,立案时对涉企案件加注专用标识,推动涉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实施涉企案件繁简分流改革,通过建立专业化、类型化审判团队,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类案专审,提高涉企案件审判效率,降低企业诉讼成本。
为促进涉企纠纷在前端化解,娄底法院建立“四层五环节”调解机制,由承办法官、庭长、分管负责人、院长分层,在立案、审判、执行、破产、信访环节强化调解工作;对长期未结、疑难复杂的涉企民商事、执行案件,开展院领导下沉基层调解行动。娄底中院成立工作专班,对全市26个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开展“一对一”司法服务,解决项目管理、生产经营中发现的涉法问题。
一审:王星 二审:罗江 三审:刘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