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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月2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菁英法官进财大”启动活动在上海财经大学举行,上海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金水,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佳杰及各部门负责人,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刘元春,党委副书记何鹏程及法学院领导、师生参加。活动由何鹏程主持。

这是上海一中院积极贯彻落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司法机关要承担起法治人才培养的共同责任”重要部署,拓展院校合作、探索共育路径的新尝试。



吴金水宣布“菁英法官进财大”系列课程正式启动,并就课程情况及授课团队进行了详细介绍。他表示,“菁英法官进财大”是双方践行“强化实践教学,深化协同育人”理念的生动实践。系列课程聚焦当前刑事领域审判理念、裁判方法和典型案例,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实操性。未来,双方还将继续在智库共建、优势互补、齐育人才上携手探索,共同谱写院校合作新篇章。


刘元春表示,与上海一中院共同开设系列课程,是双方进一步深化合作的重大举措。系列课程积极回应时代需求,有助于培养一批既精通法学理论、又熟悉司法实务的经济刑法人才。期望参加本次课程的师生珍惜学习机会,深入交流探讨;注重实践锻炼,主动参与活动;树立法治信仰,不断深化认识。



启动活动结束后,上海一中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黄伯青以《经济犯罪案件的司法理念与方法》为题进行了专题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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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经济犯罪的范围、特征发生了哪些新变化?刑事司法如何在有效打击经济犯罪的同时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黄伯青从经济犯罪的概念特征和司法调整目标出发,深入剖析了法秩序统一原则、司法谦抑性、法益实质保护原则、平等保护理念、治罪与治理并重理念的最新实践与应用,并结合近年来刑事司法的典型案例,引导学生思考经济犯罪在事实认定、证据审查、刑法解释与适用上所遵循的理念与方法,为在场师生呈现了一堂兼具理论深度与实务广度的精彩课程。


“司法实践中,如何充分保障弱势经营主体的诉求表达与权利行使?”

“对于电信诈骗等网络犯罪中的海量电子证据,有哪些审查要点?”

“刑事司法如何为前置法或其他社会治理措施预留充足调整空间?”

课程结束后,学生们围绕经济犯罪理念与方法踊跃提问,黄伯青一一解答,现场气氛持续热烈。


本次系列课程面向该校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开放,包括《经济刑法》实务课程《刑事案件证据实务》系列讲座,授课内容涵盖证券期货犯罪、非法集资犯罪、电信网络犯罪等多个领域及证据审查方法,教学重点锚定刑事案件办理思路及疑难问题解析,师资团队出自于“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上海市模范集体”的刑事审判庭,授课人员均为上海一中院“卓越人才跃迁计划人才库”成员、刑事审判庭资深法官,多人获评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全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上海法院审判业务骨干、上海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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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本次系列课程已被纳入上海财经大学法学专业必修课体系,成为学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上海一中院还将继续深化与上海财经大学等其他高校合作,陆续开设证据审判实务等必修、选修实务课程,不断探索完善院校合作机制,形成新的标志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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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唐逸伦 唐晓冬

图:苏弋

值班编辑:卜玉 孙丹丹(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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