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助力建设平安校园、法治校园,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法治副校长工作路径。一方面,依托“法院开放日”、旁听庭审等司法实践活动,邀请学生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司法环境;另一方面,法院干警主动走进校园,通过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形式,将法律知识直接送达师生身边。这种双向互动的模式,有效拓展了法治教育的广度,促进了院校间的深度合作,共同为辖区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司法实践“请进来”
新学期伊始,汽开法院将法治课堂搬到了庭审现场,为区第三中学高一年级的学生们准备了一堂难忘的“开学第一课”。在该校法治副校长韩新建法官的邀请下,学生们走进庄严的法庭,旁听了一起诈骗案的庭审。
被告人通过“精心设计”的骗局骗取钱财,其行为严重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益,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最终站上了被告席,接受法律的公正审判。庭审过程中,周翠法官严谨的程序控制、公诉人条理清晰的指控、被告人面对法律制裁时的悔恨与反思,共同组成了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件。
庭审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这次经历充分感受到了司法程序的威严与公正,对遵纪守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感悟。一名同学感慨地说:我希望将来也能够成为一名法律从业者,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普法课堂“走出去”
行政审判庭宋慧慧法官为东北师范大学西湖实验学校初一年级的学生们带来了一堂生动而富有意义的法治课。主讲人旨在通过普及《民法典》中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知识,提升学生的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
课堂上,主讲人介绍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概念。她强调,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他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通过明确法律界限,帮助学生理解不同年龄阶段在法律上的权利与责任,引导大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为了让学生们更直观地理解法律条文,主讲人设置了互动问答环节,鼓励学生们先就真实案例发表自己的观点,然后再去讲解法律适用和处理结果,引导大家思考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下一步,汽开法院将继续深化与学校的沟通合作机制,结合教学实际和学生需求,不断完善校园普法教育体系,通过更多形式丰富、内容扎实的法治教育活动,不断为培育具有法律素养和法治信仰的新时代公民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长春汽开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