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榆林日报以《绥德县人民法院以法治“良方”化解矛盾纠纷》为题,对绥德县人民法院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聚焦矛盾纠纷“抓前端、治未病”,形成“预防在先、调解在前、实质解纷”的工作路径进行了报道。
全文如下:
近年来,绥德县人民法院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聚焦矛盾纠纷“抓前端、治未病”,形成“预防在先、调解在前、实质解纷”的工作路径。
党委领导+多元联动
源头解纷终争
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治优势,构建完善多元解纷工作格局,从“诉源、诉前、诉中、诉后”四个环节发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24年诉前调解案件1345件,同比增长45%;诉中调解案件920件,同比增长15%。扩大多元解纷“朋友圈”,构建矛盾纠纷双向分流机制,与公安、司法、妇联、住建等部门加强联动协作,对诉至法院、适合基层组织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分流至综治中心、矛调中心、基层组织予以诉前调解,同时注重行业之间的良性联动,指导和支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等,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金融审判团队联合县金融监管支局、司法局等单位建立金融行业多元解纷工作机制,挂牌成立了金融行业多元解纷工作站,诉前化解金融纠纷92件,成诉金融案件同比下降47.6%,向全县多个金融部门发出全市首批“预查废”证明,提高了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资产的效率和水平。
制度赋能+类案治理
高效化解纠纷
加大保全力度,研究制定“加强和规范保全案件办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进保全与立案、调解、审判、执行有效衔接,促使案件妥善化解并自动履行,实现“以保促调”“以保促执”的积极效果。
2024年受理保全案件730件,促使20.93%的案件通过调解方式予以化解。推广诉前鉴定,成立司法鉴定委托办公室,针对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类型案件,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鉴定,为认定案件事实和厘清办案思路提供专业性参考意见,使诉前调解更具说服力。2024年新收委托鉴定案件252件,其中诉前鉴定案件174件,占比69%。加强类案治理,发布《绥德县诉情分析通报》3期,针对矛盾纠纷高发领域,向相关部门、相关镇发出司法建议3份,反馈率达100%;加强典型案例示范作用,在办理物业纠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和涉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追偿权系列纠纷案件时,推行“示范判决+类案调解”模式,以最小诉讼成本达到最佳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品牌创建+普法供给
阻断矛盾升级
挖掘红色司法内涵,继承和发扬儒家“无讼”“和合”法律文化、陕甘宁边区政府时期的民事调解制度以及郭维德的调解经验和方法,4个基层法庭依托各自优势,打造了“1366”“11264”“3个调”等拿得出、叫得响的解纷品牌。
严格执行判后答疑,要求全体员额法官主动为双方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将“法言法语”变为可感可及的群众语言,引导双方当事人正确理解裁判内容,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实现案结事了。加大普法供给力度,深入镇村、社区、校园、企业等巡回审判、宣讲法治36次,线上平台发布各类宣传信息、典型案例、普法短视频等320余篇,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民众法治意识。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绥德县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深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工作,切实将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以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榆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