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增强防火安全意识
杜绝进山入林野外用火现象
发布部分典型案例
以案件示警
刑事案件
案例一
2023年1月25日上午8时许,凉山州金阳县高峰乡纠火村吉字某某在百草坡自然保护区的林区内放羊时吸烟,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弃在杂草丛中,引发山火。
2023年8月28日,吉字某某因犯失火罪,被金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
森林防火要记牢
案例二
2023年3月10日18时许,凉山州会理市小黑箐镇王某某携带打火机到白沙村4组放牧,为方便以后放牧,使用打火机点燃山上茅草后逃离现场,引发山火。
2023年6月16日,王某某因犯放火罪,被会理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森林防火要记牢
森林防火要记牢
违规野外用火
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火灾
如果烧了山林、他人财物
还要面临赔偿甚至牢狱之灾
一起起典型
为我们敲响警钟
广大群众应从中汲取教训
引以为戒
这些森林防火知识要知道
终审:蒋映春
编审:阿比伊木
责编:邹湘
编辑:何君
来源:凉山公安、四川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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