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傍晚,一声巨响划破景大公路的宁静。务工人员岩某驾驶皮卡车与行人赵某相撞,造成赵某当场死亡。死者家属远在外地,岩某只能将死者先送到殡仪馆。

  发生事故后,岩某第一时间联系了景洪市司法局勐龙司法所,调解员岩叫立即开展工作。在其调解下,岩某在事发当日即向赵某家属转账6000元。2天后,赵某家属赶到,岩叫耐心安抚其情绪,详细解说法律规定,最终圆满解决纠纷。

  回忆起该起矛盾纠纷的调解过程,岩叫认为,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主动作为显得十分重要。

  “该起矛盾纠纷最难的是死者家属要2天后才能赶到,而肇事者岩某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当时处于惊慌失措状态。”岩叫说。

  都说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需要讲究时机,可该起矛盾纠纷当时最缺乏的就是调解时机。

  “我当时只能一边安抚肇事者,一边与死者家属进行电话沟通交流,释法说理。”岩叫说,当时,双方把委屈与怒火都“转移”到了他的身上,可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面对这样的情况,他既不能着急,又不能懊恼。

  经岩叫调解,肇事者岩某先找到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向赵某家属进行赔偿,并第一时间向其家属表达歉意,商量矛盾纠纷的解决方案。

  “面对此类矛盾纠纷,当事人第一反应是逃避,而调解员一定要引导其端正态度。”在岩叫的调解下,肇事者岩某向死者赵某家属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合计567663.2元,赵某家属依法拿到赔偿金。

  岩叫告诉记者,案件的调解并不是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就结束了。就该起纠纷来说,因对死者家属造成的伤害巨大及赔偿金额巨大,岩叫作为人民调解员,需要不断安抚双方当事人情绪,并督促肇事者岩某依法履行协议。

  “主动调解,方能做到‘事了人和’。”岩叫总结道。

  岩叫今年34岁,司法工作经验十分丰富。2008年11月至2017年8月期间,他在景洪市人民法院勐龙法庭工作;2017年9月至2020年9月期间,他调到景洪市司法局勐龙司法所工作;2017年10月,他作为专职法律工作者,到景洪市勐龙镇法律服务所工作;2018年,他加入勐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一名人民调解员;2021年11月,他被景洪市人民法院聘请为特邀调解员。


岩叫(右)

  可当岩叫评价自己的工作成绩时,他提到最多的是“合格”,而不是“优秀”。

  “人民调解是一本读不完的书。”岩叫告诉记者,成为人民调解员后,自己的人生“变了”。

  “我似乎得了职业病,一种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涌入心头。我更加关心民生,关注法治进步,看到解读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书籍和视频就‘停不下来’。”岩叫说。

  参加工作以来,岩叫认真分析每一件处理过的矛盾纠纷,总结成功经验和不足,并进行复盘调整;他积极参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用理论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他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民调解工作程序》等法律法规,不断更新自身法律知识储备。

  “调解工作无小事。”岩叫说,从事调解工作以来,他为本辖区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8件,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成功调解景洪市人民法院勐龙法庭诉前委派调解案件84件,参与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2次。

  人民调解被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随着社会发展,群众经济水平提高,矛盾纠纷也更加复杂。2025年,岩叫希望与镇政府、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积极联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提高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

  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难,岩叫有一个朴素的愿望,叫作“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

  首席记者 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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