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以案示警成效,在春季开学季,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刘江涛,员额法官张璐,将庭审“搬”进濮阳市职业技术学院,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零距离”为该校5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庭审进校园
“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到庭!”
法槌敲响,2月25日下午,庭审正式开始。庭审现场,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出示了指控犯罪的证据,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并就犯罪事实、定罪及量刑部分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被告人丁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整个庭审过程公开公正,高效有序。
活动现场照片
法治“公开课”
庭审结束后,员额法官张璐以《大学生警惕成为电诈“工具人”》为题,结合审理过的真实案例和热点事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开展法治宣讲,向师生介绍了电信诈骗的类型和常见手法,告诫同学们切勿轻信一些刷单赚钱、高额兼职、校园贷款的信息,随意出租、出售、出借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成为不法分子实施电信网络犯罪的“帮凶”。
讲课过程中还穿插提问互动环节,同学们情绪热烈、积极参与,学习气氛高涨。
一场“零距离”庭审,一堂法治“公开课”,不仅达到普法、释法、警示的教育效果,更是让师生们提高了防范诈骗的意识和能力。下一步,华龙区法院将主动“走出去”,延伸法治宣传触角,将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和基层治理紧密结合,不断创新和优化法治进校园的形式,上好每一堂法治课,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青少年的心中,以法治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期数丨2580
供稿丨刑事审判庭 张 璐
编辑丨政治部 魏凯强
审核丨政治部 张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