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高素质专业化审判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新时代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2025年1月,清远法院评定5名法官为第三届“全市审判业务专家”。近日,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对第三届“全市审判业务专家”进行持续报道,充分发挥模范示范作用,积极引领广大干警汲取榜样力量。


在粤北山区的连南瑶族自治县,一位年轻的法官正蹲在田埂边,将法律法条“掰开揉碎”,耐心地向瑶族老人讲解,老人从最初的戒备逐渐转为释然,最终在和解协议上签下名字。

这是郑家驹在基层法院工作时的一个缩影。从连南田间到清远中院执行指挥中心,从青涩助审员到审判专家,他用十五年诠释了何为“司法为民”——不仅是法槌落下的庄严回响,更是执行路上风雨兼程的脚印。



审判砺匠心

校准“法理”和“情理”的天平

2013年,郑家驹在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担任助审员,面对的不仅是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更是法律刚性与人情温度的交锋。如何在“法理”和“情理”之间找到平衡点?郑家驹的答案是:让法律条文“落地”,与具体情境“对话”。

在一起交通事故纠纷中,醉驾司机张某为躲避施工车辆,以近百公里时速越道逆行撞击李某车辆,导致张某车上人员伤亡。交警判定张某承担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主任。一审法院判令张某承担70%主要责任,李某承担30%次要责任。因涉案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李某除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外,还需承担巨额债务。

“在限速30km的路段,李四开到40km,确实超速了。”郑家驹翻看卷宗沉吟,“但若机械套用责任比例,对被动承受撞击的李某是否公平?”

于是,郑家驹直奔事发现场,想一探究竟。

经现场勘验,他发现事故路段宽达22.6米,路况良好,李某的车速虽然超限速,但足以应对一般危险情况的发生。反观张某酒后驾车,瞬时车速经鉴定达到了94.5至99.3km/小时,酒驾、超速、逆行三重过错,几乎注定了事故的必然性。

“法官不是机械的‘责任分配器’,判决更不能简单套用比例。”合议庭讨论时,郑家驹详细说明了事故造成的原因、性质及现场勘验情况,并强调要坚持“过错与责任相统一”原则,综合评判双方的过错程度。经反复讨论,合议庭最终同意将李某的赔偿责任调整为10%。

判决生效当天,李某的家属攥着判决书激动地说道:“郑法官,谢谢你!”

“法理是骨架,情理是血肉。抽离情理的判决,就像没有温度的解剖图。”郑家驹认为法律不是简单的套用,有些案件看似简单,背后却关乎一个家庭安身立命的根本。只有秉持“如我在诉”理念,设身处地解开当事人心结,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执行磨恒心

让“两难”变“多赢”

2017年调入执行局后,从“居中审判”到“主动出击”,他坦言初期“水土不服”:“执行工作不仅需要精准查控财产线索,更要通过情感共鸣唤醒被执行人自觉履责意识,如何在执行工作中平衡双方利益是执行的难点。”

勤思善为,笃行不怠。面对新挑战,郑家驹一边虚心请教经验丰富的同事,一边在日常办案中融入自己的思考。经过不断地学习与积累,他逐步提炼出一套自己的工作方法:多观察、多倾听、多思考、多归纳。


在他看来,“执行绝不是‘零和博弈’,执行措施只是手段而非目的,善意文明执行更能唤醒当事人的自觉,这是与民事审判最大的不同。”

令他印象最深的,是经办的一起司法拘留复议案件——

被执行人因拒不配合执行,且态度恶劣,执行法院决定对其拘留15日。被执行人不服,向清远中院申请复议。

“当时临近春节,如果拘留15日的话,被执行人就无法在春节与家人团聚。”郑家驹认为,执行需要“力度”,但也应该要有“温度”。考虑一番后,他决定立即前往拘留所对其释法说理,拿出判决书耐心地与被执行人释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

经过三个小时的长谈,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主动履行义务,合议庭也因此决定缩短拘留期限,让其在除夕前回家过年。节后,被执行人积极配合执行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郑法官办案细致,又有人情味,跟着他办案,我也学到了很多。”书记员谭敏常说道。

深耕审判执行领域十余载,郑家驹共审结民商事案件800余宗,办理执行实施、执行审查类案件1100余件。


深耕守初心

下好执行“一盘棋”

2017年晋升为执行审查庭副庭长后,郑家驹的工作维度发生了改变:除日常执行工作以外,还要肩负起规范化建设、执行信访、信息化建设等综合工作。从办案一线转向综合协调,他戏称这是“从冲锋陷阵到排兵布阵”的转变。

“办案主要面对当事人,而综合工作更多需要靠联动沟通,以及对制度实施效果的预判,这需要跳出个案思维。”

如何才能“一子落而满盘活”?这是郑家驹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在“切实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中,他勇挑重担,参与撰写《运用交叉执行机制破解执行难的调研报告》、推动执行流程智能辅助系统落地施行,努力提升清远法院执行效率。


同时,他起草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对抗拒规避执行者形成有效震慑;出台《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发布《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引用清远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评估暂行办法》,实现执行财产的快速变现……一份份文件,都是郑家驹推进执行联动及规范化建设的有力证明。

在2021年—2023年三年间,他撰写执行裁决要点16个、执行案例10篇,7篇入选《清远法院精选案例评析》,其中某房地产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复议一案,对同类案件的处理起到普遍指导意义,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兼听则明,办案最忌先入为主。”郑家驹的工作信条在审判实践中凝练成一份份情理法交融的判决书。他始终相信,司法的力量既在于捍卫规则的刚性,更在于守护人心的温暖。2024年获评“审判业务专家”后,他坦言压力大于喜悦:“法律理论还需补强,执行新问题层出不穷,唯有以‘日日新’的治学态度持续精进,才能在守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通讯员:汤钰莹

编辑: 罗雯婕

校对:赵彩红

审核:肖珍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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