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走的是两条不同的轨道,在待遇和权益保障上存在较大差距。但现在情况变了,随着教育公平理念的深入和政策的推进,二者之间的身份壁垒渐渐被打破,民办学校教师和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正在实现同权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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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山东省,就在2024年出台了关于开展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在全省启动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可参照公办学校教师标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厦门市在去年发布的《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中提到: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电化教育、校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在职称评审方面不区分公办民办,民办教师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参与评审。
还有济南市,也提出适时开展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教师社会保险与公办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试点。
民办教师和公办教师同权同待遇,有助于打破身份壁垒,提升民办教师的职业归属感。在山东试点地区,民办教育系统的优秀人才开始回流,民办学校的教育质量也得到了提升。以某民办学校为例,在实施养老保险同等待遇政策后,教师流失率从之前的每年15%下降到了5%,新入职教师中硕士学历占比从原来的10%提高到了20%。在济南,民办教师参与培训和科研项目的积极性大幅提高,过去一年,民办教师在省级教学比赛中获奖数量比上一年增长了30%。
2)
民办教师是我国教育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进程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他们扎根基层,为普及教育、提高国民素质付出了辛勤努力。在偏远山区,许多民办教师凭借着一腔热血和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在艰苦的条件下坚持教学,为当地孩子打开了知识的大门。
但由于身份的差异,民办教师的待遇普遍没有公办教师那么好(少数贵族式民办学校除外),民办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认同感因此受到了影响,这不利于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所以不少地区和相关部门都出台了政策,从顶层设计上为民办教师权益保障提供了有力支撑,让民办教师看到了与公办教师同权同待遇的希望。
应该讲,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在职称评审方面的法律地位目前已完全平等,且在职业发展通道上享有同等机会。但在薪资水平、社会保障及稳定性方面,民办教师仍面临结构性差异。而且,在落实民办与公办教师同权同待遇的过程中,我们也面临不小的挑战。部分民办学校受资金限制,在提高教师待遇方面存在困难;一些传统观念认为民办教师不如公办教师,导致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阻力。
但这些问题并非不可克服,未来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细化,以及各地的积极实践,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之间的身份壁垒将会被彻底打破,大家都将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享受一样的待遇,并为同一目标奋斗。
今日话题:你认为实现民办教师和公办教师同权同待遇,大概需要几年?欢迎大家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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