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之声网讯 (永吉法院 孟馨 马佳慧)当今信息网络高速发展的时代,犯罪手段不断翻新,而一些人却因法律意识淡薄,被蝇头小利蒙蔽双眼,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今天,我们通过一起真实的案例,深入剖析出售银行卡的严重后果,为大家敲响法律的警钟。

2023年2月间,被告人欧某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谋取利益,仍将自己名下2张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使用,共获利1800元。经查,上述2张银行卡关联永吉县居民杜某、杨某等人参与的网络赌博案,流入涉案资金320余万元。案发后,被告人欧某经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本案中,被告人欧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欧某经电话传唤到案,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最终,经永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欧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严峻,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层出不穷,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希望广大群众特别是年轻群体,平时要强化个人信息安全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包括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微信、支付宝帐号)等,坚决不将自己的身份证件、两卡等出售、租借给他人,以防自己沦为信息网络犯罪的“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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