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优秀文艺作品奖申报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实施文艺精品创作战略,激励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根据《句容市优秀文艺作品奖励办法(修订)》(句委宣〔2020〕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2023-2024年优秀文艺作品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全国、江苏省文艺展演活动中的获奖(或出版)作品;
(2)在此期间加入中国文联所属一级文艺家协会的会员(以证书发放日期为准)。
二、申报对象
长期在句容工作生活、拥有句容户籍的人员或创作团。
三、申报要求一位作者(含集体作者)同一艺术门类限申报2件作品,申报时要严格对照《句容市优秀文艺作品奖励办法(修订)》(句委宣〔2020〕10号文件),市文艺创作奖评委办将把好初审关。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法
句容市文艺创作奖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文联,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7号楼;联系人:黄晨,联系电话:18951270562,Email:735418841@qq.com。
申报者须填写申报表格一份,提供相关作品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必须为原件或原件照片)、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视频光盘等;国字号新会员需提供会员证原件和复印件。
附件1:《句容市优秀文艺作品奖申报表》
(可扫码查看并下载)
附件2:《句容市优秀文艺作品奖励办法(修订)》
(可扫码查看)
内容来源 | 句曲百花
编辑 | 张萌萌
校对 | 许鹏锋
审核 | 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