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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多部门联动化解社保费征缴争议
孙学阳 于海跃 中国税务报记者 程丽华
据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统计,自大连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理机制运行以来,大连累计受理案件503起,已办结案件310起,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理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协同化水平不断提升。
2024年,大连市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理机制建设要求,以构建“政府主导、左右贯通、上下联通、协同高效”争议处理共治体系为工作目标,以提升缴费人权益诉求处置便利度、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市、区两级协同推进征缴争议联合处理机制,实现纠纷一次申诉、争议一站化解。
针对社保费征缴争议多发、复杂、敏感等实际,大连市税务局制定《大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理指导意见》,自上而下设定处理标准,为各基层单位提供精准指导。同时,大连市税务局积极利用人社、医保部门在社保费投诉受理、劳动监察、稽核检查、强制执行等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采取市、区(市、县)两级税务机关分别与同级人社、医保部门建立协同运行机制的方式,为征缴争议处理提供保障。
2024年6月,大连市沙河口区率先在沙河口区政务服务中心成立实体化的社会保险费征缴调解中心。调解中心由大连市沙河口区税务局、大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沙河口区办事处、大连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沙河口区办事处联合建立,协同处理辖区内缴费人社保费征缴争议事项。
大连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去年6月,她由灵活就业人员转为企业职工,在转入当月她已经自行缴纳了养老保险费,需办理退费。办理当天恰逢政务服务中心退费业务系统调试,她的退费业务没有办理成功。调解中心了解到王女士的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税务、人社部门协调系统问题,帮助她成功办理了退费业务。
在大连市中山区,区政府牵头下发《关于建立大连市中山区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理工作机制的通知》,指导开展全区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工作。据大连市中山区税务局社会保险和非税收入科副科长于越介绍,社保费征缴争议案件比较复杂,尤其是一些横跨改革前后征缴期的案件,税务部门与人社、医保等部门的有效沟通必不可少。“联合处理工作机制的建立,有利于税务部门高效处理争议案件。”于越说。
2024年10月,大连市某保险公司员工吴先生向中山区税务局反映,2020年3月—2024年5月,其用工单位保险公司及劳务派遣单位为其申报缴纳社保费的基数低于有关规定,导致其社保待遇降低,要求用工单位为其补缴差额。中山区税务局接到缴费人反映后,立即启动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理工作机制,与区人社和劳动监察部门密切合作,最终让双方的争议得到解决。
截至目前,大连市14个区(市、县)税务局全部组建了由政府、税务、法院、人社、医保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理机制领导小组,并建立实体化运行的征缴争议联合处理中心。其中,6个设立在行政服务中心,3个设立在社保服务厅,4个设立在区劳动监察维权中心,1个设立在办税服务厅。
大连市税务局社保费处处长姚雪梅介绍,针对困扰基层的社保费征缴投诉争议案件易扯皮、难移交等问题,大连市税务局在日常指导基础上,注意搜集整理来自系统内外的典型案例及相关资料,整合发布案例集、问询笔录、答复标准等资料,并定期动态更新,供各单位参考借鉴。
“对于比较典型的争议案件,我们都会整理清楚,梳理案由、争议点、处理依据、处理流程等关键内容,下发给基层税务部门,起到以案说法的作用。”姚雪梅说。
前不久,大连市税务局组织召开全系统争议处理讲评会,由6个单位介绍社保费征缴争议典型案例,分别涉及不同的类型,为其他单位处理类似案件提供借鉴参考。
大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不断探索构建社保费综合治理体系,加强社保费征缴争议的事前调解,构建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的征缴争议联合处理工作格局。
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