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2月25日讯(记者 张孙小娱)日前,有市民致电“烟台民意通”栏目热线6601234咨询,他的医保断缴了一年多,现在开始上班了,继续缴医保,需要缴够多长时间才能享受医院门诊报销,省内就医是否能直接报销。
对此,记者采访了市医保局有关工作人员了解到,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重新参保的职工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3个月的(不含补缴年限),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连续缴费不满3个月的,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中断缴费不满3个月的,重新参保缴费后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中断期间不享受相应待遇。参保人可持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省内所有联网的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或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就医,并实现联网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