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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应当取得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

驾车时遇到交管部门设卡检查

应当提前减速停车并配合检查

若抱有侥幸心理

强行冲卡逃避检查

可能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近期

定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渭源高速公路大队

查处一起无证驾驶“冲卡”的行为

现予以曝光

请大家引以为戒

案情简介

2025年2月15日22时50分,渭源县莲峰镇石门村驾驶人李某萍驾驶甘A6***9号小型汽车,沿兰海高速上行线行驶至147Km+900m时,不顾执勤民警劝阻,驾车冲卡逃离,被当场拦截。经查,李某萍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路行驶。


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及《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渭源高速公路大队对李某萍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的危害

危害一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极易出现超速、超员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影响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危害二

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

生命财产安全

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教育,不遵守交通法规,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定西公安交警

编 辑整理:掌上定西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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