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刚刚经历离职风波的小刘(化名)反映,他此前就职的公司限制员工的如厕时间和次数,每个员工4小时只能去2次,每次不超过7分钟。此外,该公司要求员工每日工作12小时,迟到还将面临200元一次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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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限制员工如厕时间及次数,上厕所须持“离岗证”
据小刘介绍,他于今年年初入职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的爱仕达电子工厂,但入职后发现该工厂管理不人性化。车间管理严格限制了员工的如厕时间,每4小时只许去2次厕所,每次不能超过7分钟,同一时间只允许2人去厕所。
员工去厕所时,还必须携带“离岗证”,待该名员工回到车间后,下一名员工拿到“离岗证”,才可以去厕所。这样的规定让小刘感到难以接受。
上厕所时需携带的“离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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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否认限制员工如厕,称若有此类情形将纠正
因无法适应公司的“高压管理”,小刘在干满一周后辞职。但公司以“没干满工期”为由,提出扣除小刘300元的工资,小刘在离开公司时仅收到了工资300元。
街道办受理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