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达州市下辖万源市发生一起袭击辅警的事件,万源警方于2025年2月19号在网上公布了该事件。
前不久,李某一行人在喝酒后点了外卖,但是收货地较为偏僻就跟外卖员产生了冲突,然后外卖员报警求助,辖区派出所的民辅警前往处理。
现场民警说:两方人员有一方喝酒了,并且言语争执有点严重,为了确保良好的社会稳定,打算把两边人一起带回去处理。在回单位的路上,李某的姐姐李某娟冲过来阻止,同时对着现场民辅警叫骂。
当李某娟到了派出所后,还在持续叫骂民警、辅警,且多次言语警告无效,这时候民警、辅警走过去,辅警上前想约束李某娟的双手,而李某娟摆脱控制,对着两名辅警的手咬了上去,导致两名辅警皮肤破损,这个过程有3分钟。
后续在法医检查鉴定后,两名辅警的伤情达到了轻微伤标准。
最终因李某娟的行为认定为“阻碍执行职务”,对李某娟决定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自从出了新规定后,很多人认为袭击辅警不会构成袭警罪,觉得没什么事,猜测李某娟可能就是这样的想法,所以只袭击辅警,没有暴力袭击民警。
其实很多人都理解错了,根据《“两高”发布关于办理袭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暴力袭击正在依法配合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警务辅助人员的,不构成袭警罪;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同时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和配合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警务辅助人员,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以袭警罪从重处罚。
第8条规定的是暴力袭击正在依法配合,要注意的是,配合在该解释里没有规定辅警必须与民警在一起才叫配合,根据查询,配合一词不是双方在一起才叫配合,所以只要是单位或者民警指派出去的都可能被认定为配合。
只有单独袭击民警或者同时袭击民警和辅警的,才会认定袭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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